西藏202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转考和免考办理公告
广大自学考试考生:
西藏自治区2025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和免考办理工作即将开展,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籍转出
西藏自治区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将考籍电子档案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转移到其他省份继续参加考试。
(一)申请时间
西藏自考转考、转入、转出流程和办理条件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中有关转考的规定,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地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应当办理转考手续。考生在省际间转考必须通过省级考办办理。各省级考办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考籍档案。
也就说西藏考生可以自由的转出到自治区外的其他地区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其他地区的自考考生迁移到西藏也可以在西藏参加自考,只需要办理转考手续即可。
转往西藏自治区外的考生怎么办理转移考籍手续
考生因工作调动、毕业分配、户口迁移或其它原因,不能在西藏自治区内继续报考,需要在外省异地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应当办理考籍转移手续。自治区内自考生不办理考籍转移手续。
从西藏转往外省的考生,报名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到地(市)自考办办理考籍转移。地(市)自考办验核考生的课程合格证书原件无误后,即可打印“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地市版)”交考生校对。考生校对无误后须在“转考成绩校对单”上签字确认;考生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受委托人必须出具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在“转考成绩校对单”上签名,再由地市考办经办人签名,注销其准考证并收取转考手续费,后由自考办出具自治区自考办制发的《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移证明信》交考生。省级考办在办理转考手续时,要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考籍档案转出时省级考办应当以机要形式递送,不得由考生自行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