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自学考试南京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停考须知
根据《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等五个本科专业主考学校及停考公共关系本科专业的通知》(苏考委办〔2020〕1号)和省考委办《关于顺延南京大学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等六个本科专业停考过渡期的公告》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南京大学主考的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工商管理、法学、广告学、公共关系学等6个本科专业毕业证书颁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学士学位证书颁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上半年,具体安排以南京大学发布的学位申请通知为准。凡符合南京大学毕业条件、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须按期申请南京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再办理。
二、从2023年下半年起,南京大学主考的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工商管理、法学、广告学等5个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将进行相应调整。人力资源管理本科专业主考学校调整为河海大学、苏州大学,河海大学主考地区为南京市、徐州市、连云港市、淮安市、扬州市、镇江市、宿迁市,苏州大学主考地区为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盐城市、泰州市;行政管理本科专业主考学校调整为南京师范大学;工商管理本科专业主考学校调整为南京农业大学;法学本科专业主考学校调整为苏州大学;广告学本科专业主考学校调整为南京邮电大学。
因主考学校调整,涉及调整专业且无新主考学校准考证的考生,如需报考2023年7月自学考试,须按新主考学校重新注册。
三、从2023年下半年起,考生可使用南京大学相关专业合格及以上的毕业论文成绩申请新主考学校毕业证书,但不能申请学位证书。考生如需申请学位证书,须在毕业申请前按照新主考学校的相关要求完成毕业论文且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已取得南京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毕业论文合格及以上成绩的考生,须使用新主考学校主考地区的准考证申请对应学校的毕业证书。未取得南京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毕业论文合格及以上成绩的考生,在申请新主考学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毕业证书前,须取得相应学校的毕业论文合格及以上成绩,并使用相应学校主考地区的准考证办理毕业登记。
南京大学自考报名官网入口
南京大学曾经是江苏省自考主考院校,江苏自考本科报名入口是江苏省教育考试院(www.jseea.cn)网站,实行网上注册、网上报考、网上缴费,报名时间是每年的3月初、5月底、9月初和11月底,每年有4次报名和考试机会,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江苏自考系统报考缴费,首次报考的考生须先办理入籍手续。
注意:南京大学已经退出了江苏省自考主考院校序列,不再担任自考主考院校,所有自考专业均已停止接纳报名。

江苏自考本科报名官网入口
江苏自考本科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官网入口是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sdata.jseea.cn),分为网上注册、网上审核、报考课程、网上缴费四个环节,报名过程中全程网上办理,无需现场确认,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端登陆系统办理报名手续,报考缴费后不予退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报考系统提示。
江苏自考新生报名流程:
南京大学自考本科专业科目一览表
南京大学自考本科专业有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法律、行政管理学、广告学、公共关系等专业,目前均已停考。

南京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百年名校。作为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各个领域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各项办学指标和综合实力均位居全国高校前列。1996年,南京大学被确定为国家“211工程”重点支持的大学;1999年,南京大学进入国家“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行列;2006年,教育部和江苏省再次签订重点共建南京大学的协议;2011年,教育部和江苏省签署协议继续重点共建南京大学;2016年,南京大学入选首批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2017年,南京大学入选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现有16个学科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层次 | 新专业代号 | 新专业名称 |
| A2020142 | 工商管理 | 本科 | X9120201 | 工商管理(停止注册) |
| A2020218 | 人力资源管理 | 本科 | X9120206 | 人力资源管理(停止注册) |
| A2030106 | 法律 | 本科 | X9030101 | 法学(停止注册) |
| A2030302 | 行政管理学 | 本科 | X9120206 | 行政管理(停止注册) |
| A2050302 | 广告学 | 本科 | X9050303 | 广告学(停止注册) |
| A2050309 | 公共关系 | 本科 | X2120409 | 公共关系学(停止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