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提升学历又只能靠自学的人,往往会先接触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这种学习方式可以自行报名、自行安排学习,没有固定学制的约束——考生只要把报考专业计划里规定的课程全部考完、学分修够、其他学业要求也完成了,随时可以提出毕业申请。毕业证书由省级自学考试委员会会同主考院校审核后发放,国家承认其效力。不过自考的各个环节环环相扣,首次报考的人稍不留神就可能漏掉某一步。
下面小编把从报名前的准备一直到拿到学位证的全过程分步讲清楚,供大家参考。
一、自考整体流程概览
从起点到终点,自考大致包含这些环节:先做报名前的准备(选定报考地区和专业、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以新生身份注册并建立考籍、报考课程并缴费、复习备考、按时参加考试、查询成绩,本科考生还要完成实践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符合条件后申请毕业(报本科的考生须先拿到专科毕业证),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再申请学士学位。此外,如果学习期间搬到别的省份常住,还需办理省际转考,把考籍转入新的报考省。
下面逐项展开说明。
二、报名前准备:确定报考地区
按原则来说,自考报考不设地域门槛,但有少数省份对外地户籍考生附加了条件,比如要求出示居住证等;而且考生在哪个地区报名,一般就要在哪个地区赴考。所以建议尽量选自己长期居住的地方报考,否则每次考试都得专程跨城奔波,十分折腾。各省的自考报名系统入口和当期报考通知,通常由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可以经本站首页( 金诚教育网 )的自考频道,或者各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的自考栏目进入。

三、查询专业信息,确定报考专业
想了解当地开了哪些专业,可以到各省教育考试院的自考栏目查看,也可以通过本站的《全国各省自学考试专业目录一览表》( 进入专业目录查询 )查询。这里要特别说明:各省份开考的专业范围并不一致,并非任何专业都能报,只能在本省当年实际开考的专业里挑选。挑专业时建议从个人兴趣和已有知识基础出发,别一时冲动去报难度太高、与自己水平差距悬殊的专业,否则课程迟迟考不过、毕业遥遥无期,反而更被动。
四、自考报名条件
凡是在报考省居住、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都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方面的限制,可以按自身情况和需要自由选专业报考。服刑人员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之后,同样可以申请报考。
补充说明:专科在读的学生也能报考本科,但前提是领取本科毕业证之前,必须先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
五、新生注册与考籍建立
第一次参加自考,要先完成新生网上注册并建立考籍。注册一般只在当期报考期间开放,具体开放时间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当期报考通知为准。以北京教育考试院为例,通常按以下步骤操作:
登录北京自考首页( http://zikao.bjeea.cn/ ),点击“开始自考”进入个人中心;
填写网上注册信息,并按系统规定上传电子证件照(蓝底,像素一般不小于400×576);
报考至少1门课程;
按报考完成后系统的提示,在规定时间前往区自考办做身份信息现场确认,领取新生注册回执单;
再按回执单上写明的时间,为已报考课程完成网上缴费。
注册的每个环节都不能少,只有缴完费才算注册成功。只注册不报考的、报考了但没做现场确认的、现场确认通过却没缴费的,注册报考一律无效。各地考试安排不同,注册窗口也不一样,比如北京在每年3月、9月的自考报考期间开放注册,往年的窗口大约是3月1日9时至5日17时、9月1日9时至5日17时(偶尔有调整,以当期报考通知为准)。
特别提醒:准考证上的照片日后会被用作毕业证照片,上传成功后不再更换,上传前一定要仔细核对、慎重挑选。另外,北京自考过去发放的是IC卡准考证,近期已改成考生自行打印纸质准考证,不必再跑区自考办领取,也不用担心弄丢。其他省份要不要打印准考证,以当地当期通知为准。
六、课程报考与缴费
考籍建立之后,考生就能在报考期间结合自己的复习进度和考试日程,从当期开考的课程中选报,并按规定完成网上缴费;通常缴费成功即视为报考完成。建议合理规划、量力而行,不要一个考期贪多报课,以免复习压力太大。
七、备考与参加考试
报完名,考生依照所报课程的考试大纲购买教材、认真备考。考试一般安排在每年4月和10月(部分省份另有安排,以当期考试日程为准),考生要按准考证上的考点和时间到场,带齐规定证件并遵守考场纪律。单科合格成绩的有效期,以及不及格课程的补考或重考如何安排,都按各省的规定执行,成绩公布后请及时留意。
八、成绩查询与考籍处理
考完之后,各省教育考试院会在公布的时间内开放成绩查询。合格的课程成绩会按规定计入考籍;合格成绩能保留多久、哪些课程可以免考以及如何办理,各省规定不完全相同,有需要时凭相关材料按规定提出免考申请即可。
九、本科:实践环节考核与毕业论文
本科专业除了理论课程,一般还要求完成实践环节考核;在提出毕业申请之前,还要按主考院校的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和答辩。实践环节与毕业论文的成绩及答辩的具体安排,由主考院校或省级考办另行通知,考生须主动与主考院校保持联系、按时完成各节点任务,否则会直接影响到毕业和学位申请。
十、办理毕业
把报考专业计划要求的全部课程修完且成绩合格,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等要求也完成之后,考生就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毕业申请。特别提醒:申请本科毕业之前,必须先拿到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审核通过后,毕业证书由省级自学考试委员会联合主考院校发放。
十一、办理学士学位
本科毕业生如果达到主考院校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各校要求不同,一般会对全部课程平均成绩、毕业论文成绩、学位外语等作出具体规定),可以在毕业后的规定期限内向主考院校提出学位申请。学位是自愿申请的,一旦错过时限往往无法补办,符合条件的考生一定要留意主考院校发布的通知。
十二、跨省:省际转考
有考籍的考生如果离开原报考省去外地继续参加自考,就必须办理省际转考。这项手续借助信息技术实现,通过交换考籍电子档案来完成跨省的考籍转移,电子档案的递送和接收均通过全国“转考平台”进行,一般先办转出、再办转入。
转出环节的主要要求
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报考省准考证和转入省准考证,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籍所在地的市(州)自考办,对本人的转出电子档案信息做现场确认并签字;
考生须先在转入省考出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省考籍,之后才能办理转出;
因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被延迟毕业期间,考生档案不得转出;
已经考完某专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省办毕业手续,档案不得转出;
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理论课程考核未通过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办理转入手续还不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转入环节的主要要求
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教育部门关于电子转考的标准和规定,不符合的档案不会被接收;
转入考生应按转入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专业代码、课程代码不符合规定,或不属于转入省开考专业计划的课程一律不接收;原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之间如何替换,按转入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转入考生一般要在转入省取得规定数量的合格成绩(比如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之后,才能在转入省申请办理毕业手续,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办理转入手续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转入省准考证,按规定到省级考办(或经授权的地级考办)对转入的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
各省办转考的时间和受理地点各有不同,且多分上半年、下半年集中受理。以甘肃省为例,转出各环节的办理时间大致如下表(实际以当期通知为准):
| 事项 | 经办单位 | 上半年 | 下半年 |
|---|---|---|---|
| 申请办理档案转出、审核及现场确认 | 考生、市(州)自考办 | 1月1日—2月20日(工作日) | 7月1日—8月20日(工作日) |
| 数据报送 | 市(州)自考办、省考试院 | 2月21日—2月28日 | 8月21日—8月31日 |
| 数据预审 | 省考试院 | 3月1日—3月5日 | 9月1日—9月5日 |
| 上传全国“转考平台”并提交相关省级考办 | 省考试院 | 3月6日—3月10日 | 9月6日—9月10日 |
| 回执处理 | 省考试院 | 3月11日—3月31日 | 9月11日—9月30日 |
| 转出结果数据与省级信息管理平台同步 | 省考试院 | 4月1日—4月5日 | 10月8日—10月12日 |

结语
自考的好处是不设固定学制、含金量较高,但同时也考验考生的自制力和长期学习的毅力,并不适合每一个人。报名之前先想好报考地区和专业,之后沿着“注册—报考—考试—成绩—毕业—学位”这条链条一步步走完就行。需要注意,各省的报考时间、课程安排、免考和转考政策都不完全相同,所有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务必以报考省教育考试院当期发布的报考通知以及主考院校的最新安排为准。
小编寄语:愿你每一步坚持都算数,学有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