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23年上半年自考免考、转考和实践考核办理须知
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转考和实践性环节考核网上申请工作定于3月1日-5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网时间:3月1日9:00—5日17:00。
二、考生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上查询各项工作办理条件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免考、转考申请和实践性环节考核(论文答辩)报名并缴费。
三、免考申请
1、考生在我区取得一门以上合格课程成绩后方可申请免考,在网上提交免考所需证书信息及图像并缴费。要求英语和计算机等相关等级证书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上可查询,相关学历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可查询。
内蒙古自考课程免考实施细则及办理流程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及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均可提出课程免考申请。
第三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分类:
1、思想政治理论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公共基础课: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高等数学基础、线性代数、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物理(工)、大学语文、汉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英语(一)、英语(二)、日语(二)、俄语(二)、政治经济学(财经类)、经济法概论、经济法概论(财经类)等。
3、专业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