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申请成都医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士学位,需要在毕业两年内提出,并满足政治表现、课程成绩、学位英语和毕业论文等多方面的要求。下面把各项条件整理清楚,方便对照自查。
申请时限:毕业两年内提出
成都医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若想申请学士学位,必须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的二年内(含二年)向学校提出申请,同时符合学校规定的各项条件。
基本政治与品行要求
申请人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课程成绩要求:两类毕业生标准不同
申请人须完成本科阶段的全部课程,且成绩达到规定标准。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且在校学位办备案的学位主干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
注:计算总平均成绩时,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学位英语要求及可替代的考试
申请人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并成绩合格。参加这项考试的时间范围为取得学籍或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
如果学生参加了以下三种英语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可以替代继续教育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或六级(CET6)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2.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
3.在籍期间取得全国医学英语水平考试(METS)三级及以上证书。
毕业论文或毕业实践要求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须通过答辩且成绩合格。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中,护理学、药学和医学检验技术这3个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须通过答辩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毕业实践成绩合格即可。
哪些情况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被授予学士学位:
1.在籍学习期间,违反《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受过严重警告(含)以上纪律处分,或触犯刑法受到处罚的,或因考试违纪、作弊等行为违反校规的。
2.超过申请学士学位规定年限的。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
小编寄语:愿你在学习中稳步前行,早日达成所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