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语大学的自考本科毕业生,若达到以下要求,可以被授予学士学位。
首先在思想和品行方面,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同时遵纪守法,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其次是学业方面,须完成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成绩合格,经审核已取得毕业资格。
相关课程成绩还须满足下列标准:非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总评平均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在学制期限内完成毕业论文,且论文写作及论文答辩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在学制期限内通过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

(北京外国语大学成人教育学士学位证书样本)
按照规定,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学生不能被授予学士学位: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学籍处分;在校期间严重违反考试纪律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毕业当期未申请学士学位;在学制期限内未达到学士学位授予要求。
学士学位的审核流程如下:
第一步,学院学术委员会依据上述规定对毕业生的政治面貌、课程成绩、论文成绩等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名单上报北京外国语大学学位委员会,申请学士学位。
第二步,校学位委员会依据名单依法审核,对审核通过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步,若发现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学位授予规定的行为,由学院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复议,取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或撤消已授予的学士学位。
小编寄语:愿每一份坚持都能开花结果,学业之路步步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