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攀枝花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位工作实施细则》,攀枝花学院自考本科学士学位证书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授予对象

1.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简称成教本科毕业生);

2.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简称自考本科毕业生)。

授予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当年提出申请,最迟不得超过两年。

3. 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成教本科毕业生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自考本科毕业生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补考成绩超过60分的,均按60分计算。

4. 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医护类成教本科毕业生,须参加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的学位课程考试且成绩为及格及以上。非医护类成教本科及自考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须为中及以上,并通过攀枝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检测。

百分制与五级记分制的换算标准为:90~100分为优,80~89分为良,70~79分为中,60~69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5. 参加攀枝花学院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6. 已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者,可视为学位英语成绩合格。

7. 在取得成教或自考本科学籍以后至本科毕业后两年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视为学位英语成绩合格:

  • 自考本科生在取得自考考籍后三年之内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以毕业证上时间为准)者;
  • 自考统考课程“英语二”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
  • 修读其他公共小语种课程的学生,外语课程平均成绩达70分及以上,或通过相应语种国家等级考试。

学位申请说明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二级学院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学士学位证书遗失、毁坏后一律不予补发,只开具学士学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