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2026届本科毕业班学生、2025届本科毕业生:根据《上海电力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授予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学士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申请对象、申请条件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 2026届(2026年1月应届)本科毕业班学生;
  • 2025届(2025年1月)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1. 应届或毕业一年以内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
  2. 以学生毕业时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所有课程(不含毕业设计(论文))的有效成绩为准,所计算的平均绩点不小于1.5(平均分数64分及以上)。
  3. 毕业论文合格且查重率低于30%(请关注学位论文材料提交要求,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4. 外语水平达到以下合格标准之一:
    • 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
    •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达到420分及以上;
    •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3笔试)成绩及格(60分及以上)。
    以上成绩四年内有效,成绩单时间为2021年12月及以后。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3笔试)的成绩单,请学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

三、工作要求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请将相关英语成绩单复印件或电子版(成绩单时间为2021年12月及以后)递交给教学点班主任审核。教学点收集审核后,于2026年1月5日前将英语成绩单复印件或电子版交学院学生科。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学生无需重复递交材料。

四、办理提示

  • 平均绩点按培养方案规定课程(不含毕业设计(论文))的有效成绩计算,可在申请前先自行核算是否达到1.5(平均分数64分及以上)。
  • 外语成绩须同时满足达标线和有效期(四年内、成绩单时间为2021年12月及以后)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 毕业论文查重率须低于30%,学位论文材料的具体提交要求学校将另行通知,请保持与教学点的联系。

请各教学点和相关学生按上述时限完成材料审核与递交,确保2026年3月学士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