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需要同时符合思想品德、课程成绩、外语成绩、论文成绩和申请时间等方面的要求,并且每年只集中办理一次,错过规定时间不再受理。具体条件如下。
一、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 修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试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获得毕业证书者;
- 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
- 毕业论文(设计)不存在抄袭、造假且成绩不低于75分;
- 自学考试英语(二)或日语(二)、俄语(二)成绩不低于60分(含免考);
- 在历次自学考试中无“作弊”记录;
- 符合上述条件并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者。
二、学士学位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为自考本科毕业时间(以自考本科毕业证上打印时间为准)的第二年三月初。例如2018年毕业,须于2019年3月申请学位。考生届时应登录学校网站查看关于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学位申请每年只办理一次,跨年度的不受理其学士学位申请。
三、评审结果说明
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文件《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办法》要求,申请学士学位经评审通过者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 项目 | 要求 |
|---|---|
| 主干课程平均成绩 | 不低于65分 |
| 毕业论文(设计) | 无抄袭、造假,成绩不低于75分 |
| 外语科目 | 英语(二)或日语(二)、俄语(二)不低于60分(含免考) |
| 申请时间 | 毕业后第二年三月初,每年一次,跨年不受理 |
从上述要求可以看出,学位资格在课程学习阶段就已基本确定:主干课平均成绩、外语科目成绩和论文成绩都要提前达标,且在读期间不能有作弊记录。建议自考生在报考和写论文阶段就对照以上条件做好规划,毕业后及时关注第二年三月初的申请通知,避免因错过受理时间而失去申请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