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自考本科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及要求
暨南大学自学考试授予学士学位条件(修订)
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学位(2016)3号文)文件精神,经研究,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如下:
一、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坚持学术诚信;
二、毕业论文成绩中等或以上(70分或以上),符合本科段毕业条件,并已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
三、本科段各科成绩(含必考课程和选考课程)的平均分在70分或以上,实践考核成绩、毕业论文成绩及免考、加考成绩不计入平均分;四、免考科目不超过本科段考试计划统考科目的1/4,不含毕业论文及实践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