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自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专科)
- 专业名称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专业代码
- 510201
- 专业层次
- 专科
- 专业大类
- 电子与信息大类-计算机类
- 专业状态
- 正常开考✔
- 开考类型
- 面向社会开考
- 开考地区
- 湖北
查看本份资料的专业概述
湖北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层次为专科,专业代码为510201,由武汉科技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湖北理工学院等学校主考,是湖北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电子与信息大类-计算机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继续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湖北自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专科)考试科目包含《习概》《毛概》《思想道德与法治》《英语(专)》《高等数学(工专)》《计算机基础与应用技术》《计算机组成原理》《计算机程序设计基础》《数据结构》《操作系统概论》《数据库及其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网站建设与网络传播》《图文信息处理》《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计算机辅助图形设计》等。
专业学历层次及规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技术(专科)专业的学历层次为专科,专业大类为电子与信息大类,专业类别为计算机类。
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合格课程门数为16门(其中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总学分为73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相应课程合格成绩且达到规定学分要求,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经审核通过,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
主考学校:武汉科技大学(社会、助学)、湖北工业大学(助学)、湖北理工学院(助学)
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湖北自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专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的基本知识,具备基本的计算机应用技术的工程实践能力,能够从事计算机应用系统开发、运行和维护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湖北自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专科)要求初步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运用计算机应用技术的基本能力,具备计算机应用系统开发、运行和维护管理的实践技能。主要包括:
1.初步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具备计算机应用系统的开发、运行、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3.具有从事计算机应用系统管理、系统开发和系统维护的职业能力,满足计算机应用技术岗位的工作需求;
4.了解国家计算机应用技术领域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5.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意识。
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名称:计算机应用技术(专科) 专业代码:510201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
2 | 15041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3 |
|
3 | 15042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3 |
|
4 | 13124 | 英语(专) | 7 |
|
5 | 00022 | 高等数学(工专) | 7 |
|
6 | 13807 | 计算机基础与应用技术 | 3 |
|
13808 | 计算机基础与应用技术(实践) | 2 |
| |
7 | 02318 | 计算机组成原理 | 4 |
|
8 | 13793 | 计算机程序设计基础 | 3 |
|
13794 | 计算机程序设计基础(实践) | 2 |
| |
9 | 13181 | 数据结构 | 3 |
|
13182 | 数据结构(实践) | 1 |
| |
10 | 02323 | 操作系统概论 | 4 |
|
11 | 13170 | 数据库及其应用 | 4 |
|
13171 | 数据库及其应用(实践) | 1 |
| |
12 | 02141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4 |
|
13 | 07845 | 多媒体技术(实践) | 4 |
|
14 | 12676 | 网站建设与网络传播(实践) | 5 |
|
15 | 06383 | 图文信息处理 | 4 | 实践课程 |
16 | 08693 | 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实践) | 5 |
|
17 | 00692 | 计算机辅助图形设计 | 4 | 实践课程 |
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计算机基础与应用技术(实践)2学分、计算机程序设计基础(实践)2学分、数据结构(实践)1学分、数据库及其应用(实践)1学分、多媒体技术(实践)4学分、网站建设与网络传播(实践)5学分、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实践)5学分、图文信息处理4学分、计算机辅助图形设计4学分。
凡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相结合的课程为一门课程,考生必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主考院校
本份专业资料列出的院校资料依据
专业资料的收录不等于当前接收新生;报考安排请按地区、学历方式和期次分别核对。
查看当地课程计划与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