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湖北理工学院拿到自考本科的学士学位,学业方面有几条硬性标准要同时满足。
首先是课程成绩。自学考试的考生,公共课、基础课、专业主干课必须全部合格;夜大、函授、电大、网络等其它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毕业生,这些课程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
其次是学位课程考试。规定的学位课程考试必须一次性通过,并且成绩达到相应标准:自学考试的学位课程为一门专业基础课加两门专业课,平均分不低于70分,单科不低于65分;其它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夜大、函授、电大、网络等)的学位课程同样是三门,每门都须达到75分。
再次是外语成绩。学位申请者在籍学习期间,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并成绩合格(含第二外语)。
不过也有替代途径:非英语专业本科生若在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中成绩合格,或在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中成绩合格,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或英语(专升本)(外语类专业为第二外语语种)考试成绩合格,则可以不参加学校组织的这项外语考试,直接认定为达到学士学位外语水平。
要注意的是,英语、日语专业的本科生申请学位,在籍学习期间须参加专业英语四级、专业日语一级考试且成绩合格;外语专业的本科毕业生还必须参加第二外语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所有外语成绩的有效期均为学生在籍学习期间。
最后,毕业设计(论文)必须达到相关规定的要求。
不授予学士学位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不予授予学士学位:
一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二是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三是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尚未解除;四是课程考核中曾有三门及以上不及格(专科起点的毕业生为两门及以上);五是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其它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情形。
小编寄语:愿你每一步努力都算数,早日拿下心仪的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