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自考本科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校规,品行良好。
(二)获得我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三)在籍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留校察看(含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
(四)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经答辩成绩合格。
(五)外语水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 1.参加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 2.参加PETS-3考试成绩合格;
- 3.参加CET-4考试成绩达到390分以上。
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缓授条件
本科毕业生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获得毕业证书后二年内向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授予学士学位,逾期不予受理。
(一)因外语水平考试未通过,可在获得毕业证书之后两年内重新报考外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
(二)因不可抗原因未能及时申请授予学士学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