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这项考试制度从1981年起开始推行。到去年为止,自考已走过整整四十年,教育部考试中心围绕这一节点组织了多场征文活动,借助自考亲历者的经历,为正在备考的人加油鼓劲。
按照最新公布的统计数字,这四十年里累计有6000多万人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其中1600多万人成功取得毕业证书,毕业率大致为25%左右。
这一制度改变了过去一次考试决定终身的局面,在推动教育公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考制度的设立依据是什么?
上世纪80年代,面对高等教育资源不足的状况,我国于1981年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选择北京、上海、天津三个城市先行开展试点,一种新形态的高等教育由此诞生。值得一提的是,这类制度在世界范围内也属于开创性的探索。
1988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正式出台,自考由此迈入法制化轨道,成为与高考、成人高考并行运转的全国性高等教育考试制度,并延续至今。
199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进一步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自学考试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位置。
此外,自考也是宪法中鼓励自学成才、教育法中公民依法享有平等受教育机会等规定得以落实的重要途径。
小编寄语:愿你在自学的路上步履不停,把坚持酿成抵达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