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桂考委办〔2012〕27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广西202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执行教育部、自治区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
第三条 在自学考试成绩公布之后,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自学考试成绩的准确性。
第四条 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是否有漏评、漏统分、错统分,各科目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核范围之内;考生不查看答卷。
第五条 实行网上申请复核成绩,考生须于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选择登录“广西网上自助办证系统”(网址:https://zzbz.gxeea.cn:8081)进行申请,也可选择关注“柳园清风”微信公众号,点击“自助办证”进行申请。
第六条 考生应按受理单位要求进行申请,受理单位将在受理考生申请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考生可登录“广西网上自助办证系统”或“柳园清风”微信公众号查询复核结果。
第七条 如复核后考生成绩有变化,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规定程序予以变更。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
成绩复核要点解读
从上述条款可以看出,申请成绩复核需要注意三个关键点:
- 时限:申请窗口为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错过时限将无法再提出申请;复核结果在受理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可在线查询。
- 渠道:只能通过广西网上自助办证系统或“柳园清风”微信公众号两种网上方式申请,不需要到现场递交纸质材料。
- 范围:复核只核查漏评、漏统分、错统分以及分数合成是否一致,不涉及评分宽严的重新评判,考生也不能查看答卷。
建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先核对自己的各科成绩,如确有疑问,尽早在此办法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网上渠道提交复核申请,并按受理单位要求填写信息,以便及时获得复核结果。如复核后成绩确有变化,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按规定程序予以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