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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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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继续教育简介

一、总体规划

学校秉持“开门办学、开放办学、创新办学”的发展理念,优化“法科为主、多科融合”学科布局,坚持继续教育与全日制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努力培养造就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高素质法治和社会治理人才。

二、办学定位

对接法治中国、法治上海建设需求,面向涉外法治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服务、城市治理行业,坚持德法兼修、复合应用导向,培养高层次、实践型法治和社会治理人才。推动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协同发展,持续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教育培养机制,推进线上线下教育融合创新,满足不同层次人群多样化的终身学习需求,积极服务于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建设。加快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政法大学,打造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和卓越法治人才的摇篮。

三、管理体制和机制

学校于1952年建校初期设立了专修科和夜校部,2005年更名成立继续教育学院(2021年,学校成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律师学院合署办公)。

(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依据国家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相关规定,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继续教育学院下设成人学历继续教育办公室、自学考试办公室,根据社会需求和办学能力,制定具体的招生(考试)方案、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并协调校内相关学院和部门共同参与人才培养工作。校内相关学院和部门充分发挥专业师资、教学资源等优势,承担相应专业的教学任务和教学保障工作。学校构建了继续教育学院与各学院、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管理模式,确保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序开展。

1. 决策机制上,学校成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和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人,负责审议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规模、办学层次以及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供顶层设计和决策支持;学校成立自学考试领导小组,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以继续教育学院为主,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信息化办公室协同配合,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负责对本校考区组考工作进行指导管理。2. 运行机制上,学校明确继续教育学院以及相关学院和部门在招生(考试)宣传、教学组织、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学位授予、证书发放等各个环节的职责分工,通过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规范,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运行。3. 监督机制上,学校成立教学督导组、学生管理工作组、答辩工作组、学位评定委员会,常态化开展教学督导、教学点管理、学籍管理、答辩管理、学位授予审核等教学质量检测工作,对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进行全方位监督,实现体系化、实时化、闭环化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监测预警和质量评价。

(二)非学历教育

学校社会协同合作处作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校非学历教育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2024年11月,校党委决定社会协同合作处与学校办公室合署办公,非学历教育归口管理转至学校办公室。

1. 决策机制上,学校成立非学历教育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审计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国际交流处等部门负责人,负责学校非学历教育的发展规划、制度建设、规范办学和质量保证。2. 运行机制上,学校建立非学历教育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执行情况审查、财务审计、监督检查机制,并纳入学校党委(常委)会议事项和“三重一大”决策范畴,学校承担非学历教育的办学部门为二级学院,校内非实体性质的单位、职能管理部门、群团组织及教职员工个人不得以学校名义举办非学历教育。3. 监督机制上,学校建立覆盖非学历教育立项、研发、招生、收费、教学、评价、发证等各环节的质量管理体系,实现办学过程受监控、可追溯,学校财务、审计、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巡视巡察、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将非学历教育监督检查纳入日常工作,建立工作机制,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强化监督制约,维护财经纪律,保障教学秩序,防范腐败风险。归口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对非学历教育立项申请材料中所涉及的办学项目可行性和办学规范性进行审核,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标题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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