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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科贸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日期:原文未标注

官方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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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文字版

开头部分

一、院校全称 浙江金华科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浙江省院校代码628

三、校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丹光东路456号

四、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1、学校成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2、学校继续教育处是招生工作的主管部门、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五、层次 □ 专科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专科

六、学制 最短学制2.5年

七、报考条件

报考高中起点升专科考生必须是年满18周岁,已经取得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证书人员。

八、招生专业

理工类: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艺术类:环境艺术设计;

九、办学形式 非脱产

十、颁发学历证

书的院校名称及

证书种类院校名称

浙江金华科贸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

凡经成人高考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学校负责电子注册,可网上查询,国家承认学历。

十一、学习地点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丹光东路456号、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玉屏街赤松镇408号,浙江金华科贸职业技术学院。

十二、录取规则

1、根据省教育考试机构划定的各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录取工作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

2、学校对符合国家照顾录取条件和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3、学校录取结果通过我校学院网站公布。

4、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报名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在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加试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统考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十三、入学复查

被我校录取的成人高考新生,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十四、学费

学校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的通知》(浙价费[2014]245 号)文件规定收取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

理工类专业学费为 30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 3200 元/年/生。

十五、学校联系方式

浙江金华科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zjjhkm.edu.cn 电话:0579-82586255 通讯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丹光东路456 号浙江金华科贸职业技术学院邮编:321019。

十六、附则

本章程由浙江金华科贸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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