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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日期:原文未标注

官方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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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文字版

开头部分

一、院校全称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二、浙江省院校代码447

三、校址钱塘校区: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508号。

四、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1、学校教务处是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各项工作。

2、继续教育学院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五、层次 ☑ 专科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专科

六、学制 最短学制2.5年

七、报考条件

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八、招生专业

理工类: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测绘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数字媒体技术;

经管类: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人力资源管理;

九、办学形式 非脱产

十、颁发学历证

书的院校名称及

证书种类院校名称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证书种类

凡经成人高考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由我校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符合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成人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学习地点

1、学校本部办学地点:钱塘校区。

2、学校还通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校外教学点开展教学活动,具体详见《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

十二、录取规则

1、根据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成人高考招生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工作按照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专业录取人数不足 20人原则上不开班,经征求考生意见后可转入我校相同考试科类的其它专业。校外教学点因人数少不开班则转入学校本部。

3、学校对符合国家免试录取和投档照顾政策的考生均按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4、学校录取结果通过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

十三、入学复查

被我校录取的成人高考新生,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十四、学费

学校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进行收费管理,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的通知》(浙价费[2014]245 号)文件规定按学年收取学费。理工类专业学费为 3000元/年,经管类专业 2700元/年。

十五、学校联系方式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s://jxjyxy.zjweu.edu.cn/电话:0571-86929114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508号,邮编:310018。

十六、附则

本章程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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