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日期:原文未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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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文字版
开头部分一、院校全称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
二、浙江省院校代码334
三、校址 浙江省东阳市广福东街1号
四、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1、学校成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2、学校招生就业处是招生工作的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学院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五、层次 ☑ 专科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专科
六、学制 最短学制2.5年
七、报考条件
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考生必须是已经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人员。
报考高中起点升专科考生必须具有普通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证书的应、历届毕业生和同等学历的在职人员。
考生一般应当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本省户籍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的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如因工作原因确需跨市、县报名,须出具报名所在地三个月及以上(近半年内)的社保证明。外省户籍考生若因工作等原因需在我省报名,可凭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三个月及以上(近一年内)的社保证明在居住或工作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八、招生专业
专升本理工类:工程造价;
专升本艺术类:工艺美术;
专升本经济管理类:电子商务;
高起专理工类: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
高起专文史类:工程造价;
注:工艺美术专业,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加试。
九、办学形式 非脱产
十、颁发学历证
书的院校名称及
证书种类院校名称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证书种类
凡经成人高考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学校负责电子注册,可网上查询,国家承认学历。符合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士学位。
十一、学习地点校本部直属教学点开展教学活动。
十二、录取规则
1、根据省教育考试机构划定的各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录取工作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艺术类专业考生在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加试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统考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2、专业录取人数不足 5 人不开班,经征求考生意见后可转入我校相同考试科类的其它专业。
3、学校对符合国家照顾录取条件和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4、学校录取结果通过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
十三、入学复查
被我校录取的成人高考新生,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十四、学费
学校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的通知》(浙价费[2014]245 号)文件规定收取学费。
理工类专业学费为3000元/年,文史类专业、经济管理类专业 2700 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 3800元/年。
十五、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东阳市广福东街1号
学校官网:http://guangshaxy.com/报名电话:0579-86633387 监督电话:0579-86669833 邮编:322100
十六、附则
本章程由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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