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日期:原文未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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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文字版
开头部分一、院校全称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浙江省院校代码461
三、校址 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
四、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1、学校成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2、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是招生工作的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学院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五、层次 □ 专科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专科
六、学制最低修业年限2.5年,最长高修业年限5年。
七、报考条件
考生应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考生一般应当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不得在多地重复报考。本省户籍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的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如因工作原因确需跨市、县报名,须出具报名所在地三个月及以上(近半年内)的社保证明。外省户籍考生若因工作等原因需在我省报名,可凭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报名所在地三个月及以上(近一年内)的社保证明在居住或工作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八、招生专业
文史类:现代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理工类:机电一体化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空中乘务、飞机机电设备维修、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物联网应用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
九、办学形式 非脱产
十、颁发学历证
书的院校名称及
证书种类院校名称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
凡经成人高考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学校负责电子注册,可网上查询,国家承认学历。
十一、学习地点
学校通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校外教学点开展教学活动,具体详见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站《2025年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
十二、录取规则
1、根据省教育考试机构划定的各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录取工作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
2、专业录取人数不足20人不开班,经征求考生意见后可转入我校相同考试科类的其它专业。
3、学校对符合国家照顾录取条件和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十三、入学复查
被我校录取的成人高考新生,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十四、学费
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4]245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按年分三次收费,具体为:文史类2700元/年•人,理工类3000元/年•人。
十五、学校联系方式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招生网站:http://jxjy.zjvtit.edu.cn/咨询电话:0571-88481853、88481756 通讯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邮编:310012
十六、附则
本章程由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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