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日期:原文未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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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文字版
开头部分一、院校全称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浙江省院校代码608
三、校址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学院路788号
四、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1.学校成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2.学校地方合作处是招生工作的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学院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五、层次 □ 专科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专科
六、学制 最短学制2.5年
七、报考条件
报考高中起点专科考生必须是已经取得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等高中毕业证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
八、招生专业
文史类:药品经营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社区管理与服务;
理工类:建筑工程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药品生产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商企业管理。
九、办学形式 非脱产
十、颁发学历证
书的院校名称及
证书种类院校名称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
被我校录取并注册的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我校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学校负责电子注册,可网上查询,国家承认学历。
十一、学习地点
学校通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教学点开展教学活动,具体详见《2025年台州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
十二、录取规则
1.根据省教育考试机构划定的各批最低控制分数线,相同录取专业代码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录取工作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专业录取人数不足 15 人不开班,经征求考生意见后可转入我校相同考试科类的其它专业。教学站点专业人数不满足开班条件的,考生可转入附近教学站点同专业。
3.学校对符合国家照顾录取条件和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十三、入学复查
被我校录取的成人高考新生,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十四、学费
学校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的通知》(浙价费[2014]245 号)文件规定收取学费,实行学年制收费。
文史类专业 2700 元/年;理工类的工商企业管理专业2700元/年,其余理工类专业 3000 元/年。按照 2.5 年分年度收取。
十五、学校联系方式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jxjy.tzvtc.edu.cn 电话:0576-88656392、88656023 通讯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学院路788号台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邮编:318000
十六、附则
本章程由台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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