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大学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章程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日期:202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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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文字版
开头部分一、院校全称 嘉兴大学
二、浙江省院校代码402
三、校址 浙江省嘉兴市广穹路899号
四、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1、学校成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2、学校教务处是招生工作的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学院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五、层次 ☑ 专科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专科
六、学制 最短学制2.5年
七、报考条件
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考生必须是已经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人员。报考高中起点专科考生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含中专、职高、技校等)或同等学力人员。
八、招生专业
专科起点专业:
经管类:会计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药学;
理工类:土木工程、环境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纺织工程;
法学类:法学;
文史类:汉语言文学、英语
教育类:学前教育、小学教育
医学类:护理学、临床医学
高中起点专科:大数据与会计、学前教育
九、办学形式 非脱产
十、颁发学历证
书的院校名称及
证书种类院校名称
嘉兴大学证书种类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学制期满,必修课程考核成绩合格,所获总学分达到毕业最低学分要求,可获得嘉兴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本科毕业生达到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十一、学习地点
学校通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校外教学点开展教学活动,具体详见《嘉兴大学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
十二、录取规则
1、根据省教育考试机构划定的各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录取工作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
2、一般满15人开班,对于录取考生人数不足开班要求的专业,学校在征询考生和校外教学点意见前提下有权调整到本校相近专业或校本部就读。
3、学校对符合国家照顾录取条件和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十三、入学复查
被我校录取的成人高考新生,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十四、学费
工科、医药类专业学费为 3600元/年,2.5年总学费9000元,分3次缴纳;其它类专业学费3240 元/年,2.5年总学费8100元,分3次缴纳。
十五、学校联系方式
嘉兴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 cjy.zjxu.edu.cn 嘉兴大学本部招生咨询电话:0573-83642725、13757382725 通讯地址: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嘉杭路118号
十六、附则
本章程由嘉兴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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