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国语学院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章程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日期:202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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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文字版
开头部分一、院校全称 浙江外国语学院
二、浙江省院校代码418
三、校址 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
四、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1、学校成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2、学校教务处是招生工作的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学院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五、层次 ☑ 专科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专科
六、学制 最短学制2.5年
七、报考条件
报考专科(高职)的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八、招生专业
高中起点专科:文史类(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应用英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艺术类(音乐表演、视觉传达设计)。
专科起点本科:经管类(电子商务、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文史类(日语、商务英语、汉语言文学)、教育学类(小学教育)、艺术类(音乐学)。
九、办学形式 非脱产
十、颁发学历证
书的院校名称及
证书种类院校名称
浙江外国语学院证书种类
根据招生录取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我校发给相应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学校负责电子注册,可网络查询,国家承认学历;本科层次毕业生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十一、学习地点
学校通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校外教学点开展教学活动,具体详见《2025年浙江外国语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
十二、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将在符合报考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2、艺术类专业考生在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加试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统考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十三、入学复查
被我校录取的成人高考新生,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十四、学费
学校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学校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的通知》(浙价费[2014]245 号)文件规定收取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
文史类、经管类、教育类专业总学费为8910元,艺术类专业总学费为 15600元。
十五、学校联系方式
浙江外国语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网址:http://cjy.zisu.edu.cn/电话:0571-88218233 传真:0571-88218259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浙江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邮编:310023
十六、附则
本章程由浙江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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