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学历考试。应考者按开考专业及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参加考试,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记入考生考籍电子档案;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课程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均已取得合格成绩(含实践课程),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或毕业设计,且思想鉴定合格者,由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附署专业主考学校印章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可到专业主考学校的自学考试管理部门,办理学士学位申请。

自学考试报名条件
凡在本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参加自学考试。服刑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参加自学考试。
符合自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报名入口开通期间报名。
自考报名流程
1、在报考时间内登陆所在地的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在线报名系统,注册账号。
2、按新生注册要求填写个人资料、身份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进行网上预报名。
3、根据自考系统的提示到现场进行身份确认,刷身份证确认个人信息。
4、确定好自己要报考的专业,在报考时间内选择要报考的考试科目,进行在线缴费。
5、在正式开考前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到考试时间时按提示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