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常被简称为自考,它是一种以学历考试为主要内容的国家考试,面向的对象是自学者。这种教育形式把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三者结合在一起,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里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

自考承担的使命在于:借助国家考试这一手段,推动大范围的个人自学与社会助学活动向前发展,促进在职专业教育以及大学后继续教育的开展,培养并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进而提升全民族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支撑。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基本介绍

性质与任务

从性质上看,高教自学考试具备双重身份:一方面它是一项国家考试制度,另一方面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就前者而言,这项制度由国家建立,考试权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来行使,考试面向全体自学考生,依据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严格实施。考试结果获得国家承认,考生由此取得的毕业证书也属于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就后者而言,这种教育形式由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三部分紧密组合而成,其中核心是国家考试,个人自学与社会助学则是这一形式的具体体现。个人自学与社会助学的成果,需要通过国家考试来检验、认定,进而获得社会承认。

在任务方面,高教自学考试兼具培育人才与选拔人才两重使命。国务院发布的《条例》对其主要任务作了明确规定: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制度特色

第一,宽进严出,入学门槛低。自学考试被形容为一所没有围墙的大学,任何人都可以参加,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也无需经过入学考试。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会获得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以参加该门课程的下一次考试。

第二,专业众多,覆盖面广。自考专业依据社会需求与考生需求设置,学科种类涵盖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药学、护理学等多个领域,考生可结合自己的爱好、特长和潜在能力自由选择。自学考试分为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各层次的学业要求与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层次的水平相一致,同时更加注重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的培养。

第三,学习形式灵活多样,助学体系完善。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学习方式:既可以以自学为主,有条件的也可以选择参加社会助学单位的辅导。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职中专学校以及非学历教育机构,可利用自身的校园和师资,为考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助学辅导。自考学习不受空间和学制的制约——学什么、怎么学、什么时候学、学多少内容、学多长时间,都可以因地制宜、因人而宜。

第四,费用经济,教育成本低廉。自考生每年只需交纳较少的费用即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相比之下,个人教育投资费用远低于普通高等教育和各类成人高等教育。

报名条件

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就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以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但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

需要注意的限制是: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仍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报考。

此外,要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必须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报名时间

自学考试一年通常安排两次报名。上半年的考试时间在4月份,报名集中在12月至3月;下半年的考试时间在10月份,报名集中在6月至9月。具体时间由当地教育考试院或主考学校决定。

报名方式

自学考试的专业类型分为两类: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即大自考;面向高校开考的专业,即小自考。两类专业的报名途径不同:大自考可直接在各省市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报名,小自考则通常需要到学校或者学校授权的助学机构办理报名。

学习方式

考生在学习自考课程时,既可以借助学习资料自行学习,也可以参加社会助学机构提供的面授或网络辅导教学。选择哪种学习形式,应结合自身条件和实际情况来权衡。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挑选社会助学(包括网络助学)机构时,应选择具有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自学考试助学办学许可资质的机构,并仔细核实其教学服务的实际情况,切勿轻信个别机构的诱导性不实宣传或承诺。

考试科目

笔试课

自学考试采用课程管理的方式,专业不同,考试课程也随之不同。理论课程一般划分为公共科目、专业核心科目、选考科目、顶替科目和加试科目,考生应当按照所报专业的考试计划进行报考。

实践课

实践课程主要考核考生将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也就是动手实际操作的能力,是自考科目当中最简单的科目。一般在开考前,主考院校会把相关考纲要求公布在继教学院官网上,自考生可登录官网查阅并按要求备考。考试形式一般包括笔试、机试以及上交实践报告等多种方式。

考试规则

1. 开考前30分钟,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进入考场,证件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2.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尺子、橡皮;书籍、资料、移动存储介质、电子通讯工具等物品不得携带。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考生可携带不具有程序储存、记事、影音播放、无线通讯等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3. 进入考场后,考生应对号入座,并将本人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放在课桌左上角。

4. 拿到试卷后,先核查试卷与本人报考的类别、科目、试卷页数、大题数是否相符,不符时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核准信息后在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号等个人信息,不能漏填或错填。凡姓名、准考证号、座号三者之一漏填、填错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试卷,成绩无效;在试卷密封线以外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或作其他标记的试卷,按违纪处理。

5. 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未经监考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的,按违纪处理;不论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后,都不得重返考场。

6. 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应举手与监考员联系;凡涉及试题含义的问题,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

7. 书面答卷必须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书写;同一科目的书面答卷中不得使用不同颜色的墨水,也不得在草稿纸上答题。

8.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9. 考生应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按规定处理考场内发生的问题,如实填写《考场登记表》和《考生违规情况登记表》,并要求考生在《考生违规情况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10. 离开考场前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笔迹信息采集卡、草稿纸离开考场;离开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按页码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毕业条件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60分)。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3、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4、课程免考、转考手续办理完整,课程替换符合规定。

5、申请本科专业毕业证书的,还应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学历层次、专业设置及证书

高教自学考试设有专科(基础科)和本科两个学历层次,本科层次中包括专科段接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此外,中专层次的专业设置,由省考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并提出申请,报全国考委审批。

每个专业由全国考委颁布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并组织编写或指定自学考试教材。

目前现有的证书种类包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专业证书、单科合格证书。

毕业待遇

(一)学历获国家承认,学信网可查,教育部电子备案,网上电子注册。

(二)符合毕业条件者,通过申请毕业办理,经审核合格,颁发国家统一印制并加盖“自学考试委员会和主考院校”印章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三)参加相关学位英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士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达到办理条件后,可自行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四)毕业学历享受国民教育的各种待遇,例如就业、人事改革、考研、留学、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央企、国企等招聘考试,以及上岗后的工资与职称晋级晋升等待遇。

小编寄语:愿你笔下有光,前路有方向,所学皆有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