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224 韩国语(基础科段)(专科) 专业课程设置及代码

(主考院校 黑龙江大学 )

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备注
1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顶替办法见注2 
21265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4
304729大学语文4 
401104初级韩国语9 
501105中级韩国语(一)9 
601143中级韩国语(二)4 
701106韩国语会话*10 
801107韩国语听力*8 
901108翻译(汉韩互译)(一)8 
1001109韩国语语法8 
1101110韩国概况6 
  合计72 

毕业条件: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全部课程及实践环节考核的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毕业要求者,由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理法毕业证书。由 在毕业证上副署。

注:1.课程名称后带*号的,为实践环节考核课程。2.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