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属于国家考试,考生参加各科考试修满学分后即可申请毕业拿证,领取国家承认的自学考试被一种是,自学考试的毕业申请在网上进行,考生在每年的6月或12月左右登录自考系统提交毕业申请。下面介绍自考毕业申请条件和流程。
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条件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达成下列条件,可申请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1、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2、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3、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4、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手续
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己判断是否符合毕业条件,判断方法是查看自己是否按照专业计划规定的课程参加考试,且修满学分。自考办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
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下半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申请毕业,并上传所需材料,如成绩表、预毕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的“思想品德鉴定表”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
申请提交后,经自考办、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
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程序
考生在毕业申请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系统,进入毕业申请模块,提交毕业申请;
考生下载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本人填写并签字,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用人单位写出评语并加盖公章,考生将申请表、成绩表、思想品德鉴定表等材料上传至自考系统,提交审核。
自考办将在规定时间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毕业生的有关档案材料由省自学考试办公室送毕业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学位申请的条件和方法如下: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2、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
3、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
- (1)遵守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
- (2)在学期间,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其中三门学位课程考试一次通过,且成绩达到75分(具体以学校要求为准);
- (3)参加由省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外国语考试成绩合格。非英语专业本科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者,可免外国语统一考试。英语专业本科生考其他外国语。
4、申请学士学位的办法:
凡达到上述条件和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在领取毕业证的当年,向其学籍所在学校或主考学校的有关成人高等教育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有关表格。缴纳一定的考务、评审等费用。对往届本科毕业生,没有获得学士学位者,一律不再补授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