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若想申请学士学位,需要同时具备以下各项要求,并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其一,本科专业开考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均已通过自学考试且成绩合格;

其二,在办学单位组织的毕业论文答辩中获得良好及以上的成绩。

(三)外语水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关于外语水平,满足以下任意一条即可:

第一,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笔试成绩合格,有效期为四年,具体以合格证书上填写的考试时间为准;

第二,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取得70分或更高的成绩;

第三,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当期国家划定的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报名线,有效期为四年,以成绩报告单填写的考试时间为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用于申请学士学位的CET-4成绩报告单,必须是学生在学校以集体报名方式取得的。

此外还有几项补充规定:

论文答辩成绩未达良好的,可重修毕业论文,只要成绩符合相应要求即可;

外语能力暂未达标的,可在毕业后一年内(以毕4/6业证书签发日期为准)达到学士学位授予要求的,重新提出学位申请;

自学考试期间未因考试作弊受过处分的;

从参加自学考试起至申请学位时止,未被行政拘留、也未构成刑事犯罪的。

注意事项

获得学士学位者,由学校发给学士学位证书。证书一旦遗失无法补办,学校可以出具学士学位证明书,该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证书上的发证日期,按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决定的那一天填写。

凡是通过违反国家招生规定的途径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已拿到学位证书的,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依法撤销其学位。对借助作弊、剽窃、抄袭、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方式取得学位证书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核认定后,同样依法撤销其学位。

小编寄语:愿你的每一份努力都成为通往梦想的阶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