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科生想在安徽工程大学拿到学士学位证书,需要同时达到四项要求:全部课程考试的平均分达到70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良好;外语考试合格,且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统考;另外不能超出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年限——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须在毕业当年申请。这些要求出自《安徽工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该细则的完整内容如下。

细则开篇说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授予学士学位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以及《安徽工程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等文件,对原《安徽工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作出修订。

关于授予对象:为国家承认其学历的各类办学形式(函授、业余和自学考试)培养的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申请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要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学习成绩表明其较好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在此基础上,业务条件须全部满足方可申请:函授、业余本科毕业生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平均须达75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平均须达70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良好;

外语考试成绩合格,且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统考。

有几类情况会被排除在申请之外:在读期间违反学术诚信或触犯刑法受到处罚的;超出申请学士学位规定年限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为当年毕业当年申请);学习期间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违反考试纪律,舞弊或协同他人舞弊;以及函授、业余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补考、旷考累计达两门。

主管部门方面,安徽工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的主管部门为学位评定委员会,继续教育学院在学士学位办公室的指导下承担具体工作。

申请流程按以下步骤进行:第一,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每年6月由本人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继续教育学院提交申请,继续教育学院院务会依据本细则进行资格审查,把符合条件的学生推荐上报学士学位办公室审核。第二,学士学位办公室将复核结果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由其对学位申请者作最后审定,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参加投票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后,确定正式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第三,名单由学校发文公布,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第四,学士学位办公室具体负责证书的编号、登记、打印及颁发等工作。第五,对已授予的学位,若发现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细则的情况,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撤销所授学位并追缴已发放的证书。第六,申请者应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计〔2006〕15号)向学校交纳评审费用。

还需注意:凡按本规定未获得学士学位者,一律不再重新补授。学位证书应妥善保存,如遗失或损坏,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该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关于生效与解释:本细则自2017届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起施行,原《安徽工程科技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院教字〔2006〕33号)同时不再执行;未尽事宜由学士学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小编寄语:愿你以恒心浇灌梦想,在求学路上稳步前行,收获属于自己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