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考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专科)
- 专业名称
- 工商企业管理
- 专业代码
- 530601
- 专业层次
- 专科
- 专业大类
- 财经商贸大类-工商管理类
- 专业状态
- 正常开考✔
- 主考院校
- 集美大学
- 开考类型
- 面向社会开考
- 开考地区
- 福建
查看本份资料的专业概述
福建自学考试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层次为专科,专业代码为530601,由集美大学等学校主考,是福建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财经商贸大类-工商管理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继续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福建自考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专科)考试科目包含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专)、高等数学(经管类)、习概、毛概、思想道德与法治、基础会计学、企业管理概论、商品学基础、管理学原理(初级)、经济学原理(初级)、企业运营管理等。
专业报考条件
凡中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均可报考。
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专科层次。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掌握基础知识的程度,以及应用基础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故其专业培养规格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专科水平,但专业课程的设置更具合理。
本专业考试课程17门,总学分76学分。其中必设课程12门,共计51学分;选设课程5门,25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福建自考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专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具备经济学、管理学基础理论知识,具有现代工商企业管理的基本能力,具备企业资源配置、运营管理、组织协调的能力,具有商业伦理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在中小型企业从事基层生产、一线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培养要求
福建自考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专科)要求初步掌握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现代企业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备创新创业意识,具有较强的企业管理、人际沟通等方面的实践技能。主要包括:
1.初步掌握工商企业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有企业管理的基本能力,满足企业、服务行业一般管理岗位的工作需求;
3.熟悉国家现代企业管理领域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4.具备必要的数学和计算机基础知识及应用能力,有一定的财经应用文写作能力;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了解现代工商企业管理领域的理论前沿及发展动态;
6.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课程与学分设置
专业代码:FK530601 专业层次:专科
主考学校:集美大学 开考方向:面向社会开考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课程类别 | 学分 | 考核方式 | 考试类型 |
|---|---|---|---|---|---|---|
1 | 00018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必设1 | 2 | 笔试 | 国考 |
2 | 00019 |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 必设1 | 2 | 实践 | 省考 |
3 | 13124 | 英语(专) | 必设1 | 7 | 笔试 | 国考 |
4 | 13125 | 高等数学(经管类) | 必设1 | 6 | 笔试 | 国考 |
5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必设1 | 3 | 笔试 | 国考 |
6 | 15041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必设1 | 3 | 笔试 | 国考 |
7 | 15042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必设1 | 3 | 笔试 | 国考 |
8 | 00041 | 基础会计学 | 必设2 | 5 | 笔试 | 国考 |
9 | 00144 | 企业管理概论 | 必设2 | 5 | 笔试 | 国考 |
10 | 07992 | 商品学基础 | 必设2 | 3 | 笔试 | 省考 |
11 | 13126 | 管理学原理(初级) | 必设2 | 5 | 笔试 | 国考 |
12 | 13886 | 经济学原理(初级) | 必设2 | 5 | 笔试 | 国考 |
13 | 14070 | 企业运营管理 | 必设2 | 2 | 笔试 | 省考 |
14 | 00043 |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 选设 | 4 | 笔试 | 国考 |
15 | 00058 | 市场营销学 | 选设 | 5 | 笔试 | 国考 |
16 | 00896 | 电子商务概论 | 选设 | 4 | 笔试 | 国考 |
17 | 00897 | 电子商务概论(实践) | 选设 | 2 | 实践 | 省考 |
18 | 04759 | 财经应用文写作 | 选设 | 5 | 笔试 | 省考 |
19 | 13415 | 创新与创业管理 | 选设 | 5 | 实践(能力考核) | 省考 |
专业备注:
1.本专业考试课程17门,总学分76学分。
2.课程“高等数学(经管类)(13125)”(6学分)可以用两门“笔试”课程学分顶替,要求达到6学分及以上。
3.课程“英语(专)(13124)”(7学分)可以用两门“笔试”课程学分顶替,要求达到7学分及以上。
主考院校
本份专业资料列出的院校资料依据
专业资料的收录不等于当前接收新生;报考安排请按地区、学历方式和期次分别核对。
查看当地课程计划与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