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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自学考试

江苏自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专科)

专业名称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专业代码
460301
专业层次
专科
专业大类
装备制造大类-自动化类
专业状态
正常开考
主考院校
南京工程学院
开考类型
面向社会开考
开考地区
江苏
查看本份资料的专业概述

江苏自学考试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层次为专科,专业代码为460301,由南京工程学院等学校主考,是江苏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装备制造大类-自动化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继续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江苏自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专科)考试科目包含习概、毛概、思想道德与法治、高等数学(工专)、大学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机械制图、工程力学(机械)、电工电子技术基础、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基础、机械制造基础、机械设计基础、数控技术及应用、可编程控制器原理与应用、液压与气压传动、计算机绘图(CAD)等。

专业报考条件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注册报考本专业。

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江苏自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专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掌握机械制造基础、机械设计与制造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在企业生产一线从事机电一体化产品生产和调试、设备运行和维护及生产作业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江苏自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专科)基本要求

在政治思想方面:要求应考者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服务。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要求应考者掌握机械设计与制造、电工电子 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数控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具备制图、运算、实验、测试以及计算机使用等基本技能。主要包括:

(1)掌握机械制图、电工电子技术基础、机械制造、计算机应用技术、机械设计基础、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数控技术及应用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2)掌握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方面的基本技能,具备分析解决一般工程实践问题的初步能力;

(3)具备正确使用与本专业有关的手册、标准等技术资料的能力;

(4)具备制定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及评估工作结果的能力;

(5)具备环境保护意识和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国家装备制造领域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专科学历层次,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专业的专科水平一致。

本专业各门课程采用学分计算,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获得该课程学分。

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6门课程的合格成绩,累计达到75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课程代号课程名称学分
115040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3
215042思想道德与法治3
31504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3
400022高等数学(工专)7
504729大学语文4
6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2
6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2
713173机械制图(实践)1
713172机械制图6
813635工程力学(机械)5
904071电工电子技术基础(实践)3
904070电工电子技术基础4
1013609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基础3
1013610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基础(实践)2
1102189机械制造基础4
1102190机械制造基础(实践)1
1202185机械设计基础5
1202186机械设计基础(实践)2
1302195数控技术及应用3
1302196数控技术及应用(实践)1
1402236可编程控制器原理与应用3
1503631液压与气压传动5
1610722计算机绘图(CAD)3
学分合计不少于75学分

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1.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计算机应用基础(2)、机械制图(1)、电工电子技术基础(3)、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基础(2)、机械制造基础(1)、机械设计基础(2)、数控技术及应用(1)、计算机绘图(CAD)(3)。

2.理论课程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该课程的实践考核。

3.实践性环节的内容、要求和考核办法,由各门课程的自学考试大纲规定,实践性环节的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实施。

其他必要说明

笔试课程使用的教材及考试大纲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的信息为准,实践课程使用的教材及考试大纲以主考学校当次考核公布的信息为准。

主考院校

本份专业资料列出的院校

资料依据

专业资料的收录不等于当前接收新生;报考安排请按地区、学历方式和期次分别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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