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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自学考试

广东自考环境设计专业(本科)

专业名称
环境设计
专业代码
130503
专业层次
专升本
专业大类
艺术学-设计学类
专业状态
正常开考
主考院校
6所 · 查看院校名单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暨南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 、广东金融学院 、广东科技学院
开考类型
面向社会开考
开考地区
广东
查看本份资料的专业概述

广东自学考试环境设计专业层次为专升本,专业代码为130503,由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广东金融学院、广东科技学院等学校主考,是广东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艺术学-设计学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继续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广东自考环境设计专业(本科)设置的课程包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计算机辅助设计、光与色彩、环境行为与心理学、景观设计、设计标准与规范、设计表达(环境设计)、室内构造与材料学等科目。

专业学历层次及规格

该专业属于本科层次,总体培养水平对标普通高等学校同层次学历的要求。

课程实行学分制管理,笔试类课程按百分制评定,达到60分即为合格;任何一门课程成绩合格后,即可取得该课程对应的学分。全部课程分必考与选考两类:必考课共11门,选考课共6门,毕业总学分不得少于73学分。

关于毕业与证书:考生须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设计或其他实践性学习环节任务并达到合格,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后,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证书上有主考学校副署,其本科学历获国家承认。

此外,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自考本科毕业生,可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相关规定授予相应学位。

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在人才培养方向上,广东自考环境设计专业(本科)面向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群,注重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养成,使考生适应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需要,掌握环境设计相关方向(涵盖建筑室内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室内外家具设计、公共环境设施设计、室内陈设设计、室内外照明设计等)的方案设计与深化设计能力,毕业后可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生产单位承担主创设计、管理等工作,成为应用型专门人才。

该专业要求考生掌握环境设计相关方向的基础理论、设计方法、技术要求和设计规范等知识,具备专项设计与综合设计能力,并能操作各类专业设计应用软件。具体要求如下:

1.掌握环境设计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建筑室内设计或园林景观设计,以及对应的家具设计、设施设计、陈设设计、照明设计等方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3.具备上述方向的深化设计能力或技术设计能力;

4.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设计规范和制图规范;

5.具备设计表达和施工图设计能力;

6.掌握设计表达、设计沟通和设计组织能力;

7.熟悉国家环境设计领域的相关政策与法规;

8.具备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的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

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3

必考

笔试

002

1504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必考

笔试

003

1504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必考

笔试

004

04856

计算机辅助设计

5

必考

实践

005

13685

光与色彩

4

必考

实践

006

13740

环境行为与心理学

4

必考

笔试

007

13897

景观设计

8

必考

实践

008

14165

设计标准与规范

6

必考

笔试

009

14166

设计表达(环境设计)

4

必考

实践

010

14234

室内构造与材料学

6

必考

实践

011

14795

环境设计毕业设计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

101

00707

建筑设计基础

4

选考

实践

102

05415

环境空间装饰设计

8

选考

实践

103

06216

中外建筑史

5

选考

笔试

104

10420

装饰表现

5

选考

实践

105

13000

英语(专升本)

7

选考

笔试

106

13643

工程实习

8

选考

实践

课程与毕业学分:必考课11门,选考课6门,毕业总学分不得少于73学分。

几点说明:

1.101至106课程中,选考学分须不少于27学分。

2.申请毕业时,须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3.考试方式标注为“实践”的课程,其考核要求按主考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要求

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要求由主考学校负责发布并向社会公布,考核成绩由主考学校评定,再按要求上报。

该环节采用五级评分制,等级依次为:不合格、合格、中等、良好、优秀。对应百分制折算标准为:59分(含)以下为不合格,60至69分为合格,70至79分为中等,80至89分为良好,90至100分为优秀。

港澳台考生加考课程

类型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港澳台考生
专科层次专业(专科)
加考课程

1

0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

6

2

05679

宪法学

4

3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

5

4

00024

普通逻辑

4

港澳台考生
本科层次专业(专升本)
加考课程

1

00107

现代管理学

6

2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5

3

00031

心理学

4

4

00024

普通逻辑

4

相关说明:

1.专科层次专业(专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下称思政课)共三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5041,3学分)、《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代码:15042,3学分)。其中,行政管理专业(新专业代码:590206)考生如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2、3、4课程;

法律事务专业(新专业代码:580401)考生如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3、4课程;其余专科专业考生如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2、4课程。

2.本科层次专业(专升本)的思政课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15043,3学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代码:15044,3学分)。其中,日语专业(专业代码050207)考生如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3、4课程;其他本科专业考生如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2、4课程。

小编寄语:愿你在书山路上步履不停,学有所成

主考院校

本份专业资料列出的院校

资料依据

专业资料的收录不等于当前接收新生;报考安排请按地区、学历方式和期次分别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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