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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自学考试

江苏自考物联网工程专业(本科)

专业名称
物联网工程
专业代码
080905
专业层次
专升本
专业大类
工学-计算机类
专业状态
正常开考
开考类型
面向社会开考
开考地区
江苏
查看本份资料的专业概述

江苏自学考试物联网工程专业层次为专升本,专业代码为080905,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等学校主考,是江苏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工学-计算机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继续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江苏自考物联网工程专业(本科)考试科目包含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英语(专升本)、高等数学(工本)、物联网工程导论、数据通信基础、传感器技术与应用、RFID原理及应用、宽带IP网络、物联网信息安全技术、物联网控制原理与技术、物联网大数据处理技术、无线传感网技术、物联网系统综合设计等。

专业报考条件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注册报考本专业。

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1.培养目标

江苏自考物联网工程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数学基础,熟练掌握计算机网络和电子技术等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具备物联网相关领域的工程实践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工程技术、行政管理等岗位从事物联网系统设计、开发、维护、管理与应用等方面工作的工程技术应用型人才。

2.基本要求

在政治思想方面:要求应考者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服务。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要求应考者掌握数学和人文社科基础知识,了解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技术和电子技术等领域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物联网系统设计、开发、维护、管理和应用等方面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网络等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典型方法和技术;

(2)掌握物联网产业链中标识、感知、处理和信息传送等环节的分析、设计、操作方法;

(3)具有工程建设、运行维护、技术应用等岗位的实践能力和实践技能;

(4)了解国家网络建设和网络运营领域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5)了解电子、射频、无线通信相关技术的行业需求;

(6)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满足设备生产、网络建设、运行维护等岗位的工作需求;

(7)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层次,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专业的本科水平一致。

本专业各门课程采用学分计算,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获得该课程学分。

凡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5门课程的合格成绩,累计达到73学分,毕业设计考核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联网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凡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应考者,可按规定向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经主考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主考学校授予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课程代号课程名称学分
115040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3
215043中国近现代史纲要3
31504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
413000英语(专升本)  ♦7
500023高等数学(工本)10
612572物联网工程导论4
714255数据通信基础  ♦4
807454传感器技术与应用  ♦4
809121传感器技术与应用(实践)1
913247RFID原理及应用4
1013958宽带IP网络4
1114383物联网信息安全技术4
1212585物联网控制原理与技术5
1314382物联网大数据处理技术5
1412574无线传感网技术(实践)2
1412573无线传感网技术  ♦4
1512579物联网系统综合设计(实践)6
1614989物联网工程(本科)毕业设计0
学分合计不少于73学分

课程中以 ♦ 结尾的为学位课程,学位授予条件按主考学校学士学位授予相关文件执行。

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1.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传感器技术与应用(1)、无线传感网技术(2)、物联网系统综合设计(6)。

2.理论课程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该课程的实践考核。

3.实践性环节的内容、要求和考核办法,由各门课程的自学考试大纲规定,实践性环节的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实施。

4.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须按照主考学校的要求完成毕业设 计,毕业设计完成后由主考学校组织评阅答辩。毕业设计采用等级制计分,成绩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其他必要说明

1.参加本专业相关课程学习需自行完成“物联网应用技术(专科)”专业有关知识学习。

2.笔试课程使用的教材及考试大纲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的信息为准,实践课程使用的教材及考试大纲以主考学校当次考核公布的信息为准。

主考院校

本份专业资料列出的院校

资料依据

专业资料的收录不等于当前接收新生;报考安排请按地区、学历方式和期次分别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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