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自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专科)
- 专业名称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专业代码
- 510201
- 专业层次
- 专科
- 专业大类
- 电子与信息大类-计算机类
- 专业状态
- 正常开考✔
- 主考院校
- 山东大学
- 开考类型
- 面向社会开考
- 开考地区
- 山东
查看本份资料的专业概述
山东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层次为专科,专业代码为510201,由山东大学等学校主考,是山东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电子与信息大类-计算机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继续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对准备报考山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专科)的考生来说,先弄清需要参加哪些课程的考试是规划学习的第一步。
该专业涉及的核心课程包括《习概》《毛概》《思想道德与法治》《英语(专)》《高等数学(工专)》《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概论》《数据库及其应用》《数据结构》《计算机程序设计基础》《计算机基础与应用技术》《多媒体应用技术》《软件测试基础》《网站设计与建设》《信息安全基础》等,各门课程的具体代码、学分与考核方式见下方课程设置表。
专业培养目标
按照培养定位,山东自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专科)面向的是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学习者应具备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拥有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发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并具有较强的职业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通过学习,考生要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方面的基本知识,形成初步的工程实践能力,毕业后能够胜任计算机应用系统的开发、运行以及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成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
在专业要求方面,山东自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专科)要求考生初步了解计算机领域的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掌握运用计算机应用技术的基本能力,并具备开发、运行和维护计算机应用系统的实践技能。具体包含以下几项:
1.初步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计算机应用系统开发、运行、维护管理等方面所需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
3.具备从事系统管理、系统开发和系统维护的职业能力,能够满足计算机应用技术岗位的实际工作需要;
4.了解国家在计算机应用技术领域的基本政策与法规;
5.拥有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的能力,并具备一定的创新创业意识。
学历层次与规格
该专业采用学分制管理。课程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取得60分及以上即为合格,每通过一门课程即可获得对应学分。
依据考试计划,本专业须完成16门考试课程(与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总学分为73学分。
凡按照考试计划取得各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并修满规定学分,同时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经考生提出申请、审核确认符合毕业条件后,将由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由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其学历。
课程设置与学分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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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5041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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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5042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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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3124 | 英语(专)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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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00022 | 高等数学(工专)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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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02141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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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02318 | 计算机组成原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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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02323 | 操作系统概论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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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3170 | 数据库及其应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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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71 | 数据库及其应用(实践) | 1 | 实践考核 | |
10 | 13181 | 数据结构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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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82 | 数据结构(实践) | 1 | 实践考核 | |
11 | 13793 | 计算机程序设计基础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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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94 | 计算机程序设计基础(实践) | 2 | 实践考核 | |
12 | 13807 | 计算机基础与应用技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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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8 | 计算机基础与应用技术(实践) | 2 | 实践考核 | |
13 | 07871 | 多媒体应用技术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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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1110 | 软件测试基础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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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 | 软件测试基础(实践) | 2 | 实践考核 | |
15 | 14354 | 网站设计与建设(实践) | 5 | 实践考核 |
16 | 14481 | 信息安全基础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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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分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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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一、设有实践环节的课程及其对应学分为:
(1)数据库及其应用(实践)1学分;
(2)数据结构(实践)1学分;
(3)计算机程序设计基础(实践)2学分;
(4)计算机基础与应用技术(实践)2学分;
(5)软件测试基础(实践)2学分;
(6)网站设计与建设(实践)5学分。
二、实践环节的具体内容、要求与考核办法,由各门课程的考试大纲作出规定,考核工作由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三、凡同时包含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的课程,考生必须两部分均取得合格成绩,才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其它说明
一、报考条件方面: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无论性别、年龄、民族、种族,也不受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以报考本专业。
二、教材信息方面:笔试课程所使用的教材,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的信息为准;实践课程所使用的教材,以主考学校当次考核公布的信息为准。
小编寄语:愿你带着耐心与热爱走好每一步备考路,所学终有所成。
主考院校
本份专业资料列出的院校资料依据
专业资料的收录不等于当前接收新生;报考安排请按地区、学历方式和期次分别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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