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自考物联网工程专业(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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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自学考试物联网工程专业层次为专升本,专业代码为080905,由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等学校主考,是广东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工学-计算机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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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广东自考物联网工程专业(本科)考试科目包含《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高等数学(工本)》《英语(专升本)》《物联网工程导论》《数据通信基础》《传感器技术与应用》《RFID原理及应用》《宽带IP网络》《物联网信息安全技术》《单片机原理与接口技术》《无线传感网技术》《物联网系统综合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等。
专业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学历层次为本科,培养目标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的学历层次水平要求相一致。专业采用学分制,各门笔试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凡单科考试成绩合格后,获得该课程规定的学分。本专业必考课程16门73学分,毕业总学分为73学分。
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的考生,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或其他实践性学习环节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其本科学历。
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相关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
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广东自考物联网工程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数学基础,熟练掌握计算机网络和电子技术等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具备物联网相关领域的工程实践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工程技术、行政管理等岗位从事物联网系统设计、开发、维护、管理与应用等方面工作的工程技术应用型人才。
广东自考物联网工程专业(本科)要求掌握数学和人文社科基础知识,了解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技术和电子技术等领域的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物联网系统设计、开发、维护、管理和应用等方面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网络等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典型方法和技术;
2.掌握物联网产业链中标识、感知、处理和信息传送等环节的分析、设计、操作方法;
3.具有工程建设、运行维护、技术应用等岗位的实践能力和实践技能;
4.了解国家网络建设和网络运营领域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5.了解电子、射频、无线通信相关技术的行业需求;
6.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满足设备生产、网络建设、运行维护等岗位的工作需求;
7.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课程设置与学分
类型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类型 | 考试方式 |
00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必考 | 笔试 |
00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必考 | 笔试 |
00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必考 | 笔试 |
004 | 00023 | 高等数学(工本) | 10 | 必考 | 笔试 |
005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必考 | 笔试 |
006 | 12572 | 物联网工程导论 | 4 | 必考 | 笔试 |
007 | 14255 | 数据通信基础 | 4 | 必考 | 笔试 |
008 | 07454 | 传感器技术与应用 | 4 | 必考 | 笔试 |
09121 | 传感器技术与应用 | 1 | 必考 | 实践 | |
009 | 13247 | RFID原理及应用 | 4 | 必考 | 笔试 |
010 | 13958 | 宽带IP网络 | 4 | 必考 | 笔试 |
011 | 14383 | 物联网信息安全技术 | 4 | 必考 | 笔试 |
012 | 01644 | 单片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 4 | 必考 | 笔试 |
01645 | 单片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 2 | 必考 | 实践 | |
013 | 12573 | 无线传感网技术 | 4 | 必考 | 笔试 |
12574 | 无线传感网技术 | 2 | 必考 | 实践 | |
014 | 12579 | 物联网系统综合设计 | 6 | 必考 | 实践 |
015 | 02141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4 | 必考 | 笔试 |
016 | 12590 | 物联网工程毕业论文 | 不计学分 | 必考 | 实践 |
课程与毕业学分:必考课16门,毕业总学分为73学分。 | |||||
说明:
申请毕业时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要求
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要求由主考学校负责并向社会公布,成绩由主考学校评定并按要求上报。
实践性学习环节采用五级评分制评定考核成绩:不合格、合格、中等、良好、优秀。具体折合成百分制为:59分(含)以下为不合格,60至69分为合格,70至79分为中等,80至89分为良好,90至100分为优秀。
港澳台考生加考课程
类型 |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港澳台考生 | 1 | 00341 | 公文写作与处理 | 6 |
2 | 05679 | 宪法学 | 4 | |
3 | 00144 | 企业管理概论 | 5 | |
4 | 00024 | 普通逻辑 | 4 | |
港澳台考生 | 1 | 00107 | 现代管理学 | 6 |
2 | 00321 | 中国文化概论 | 5 | |
3 | 00031 | 心理学 | 4 | |
4 | 00024 | 普通逻辑 | 4 |
说明:
1.专科层次专业(专科)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以下简称思政课)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5041,3学分)和《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代码:15042,3学分)。其中行政管理专业(新专业代码:590206)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2、3、4课程,法律事务专业(新专业代码:580401)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3、4课程,其他专科专业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2、4课程。
2.本科层次专业(专升本)思政课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15043,3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代码:15044,3学分)。其中日语专业(专业代码050207)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3、4课程,其他本科专业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2、4课程。
主考院校
本份专业资料列出的院校资料依据
专业资料的收录不等于当前接收新生;报考安排请按地区、学历方式和期次分别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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