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自考食品卫生与营养学专业(本科)
- 专业名称
-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 专业代码
- 100402
- 专业层次
- 专升本
- 专业大类
- 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专业状态
- 正常开考✔
- 主考院校
- 南方医科大学 、暨南大学(退出过渡)
- 开考类型
- 面向社会开考
- 开考地区
-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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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自学考试食品卫生与营养学专业层次为专升本,专业代码为100402,由南方医科大学、暨南大学(退出过渡)等学校主考,是广东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继续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想报读广东自考食品卫生与营养学本科,需要面对哪些考试课程?从课程安排来看,核心科目包括《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食品安全评价体系》《食品毒理学》《公共营养学》《食品安全学概论》《预防医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实用卫生统计学》等。
专业学历层次及规格
该专业属于本科学历层次,总体培养水平对标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层次的要求。
课程实行学分制管理,笔试科目按百分制评分,达到60分即为合格,某门课程成绩合格后即可取得相应学分。整个专业共设必考课程11门、选考课程5门,毕业总学分不得少于73学分。
关于毕业条件:考生须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取得考试计划内全部课程的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或其他实践性学习环节并合格,思想品德鉴定也须合格。满足这些条件后,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证书上由主考学校副署,本科学历获国家承认。
此外,达到相应学位条件的自考本科毕业生,可由具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规定授予相应学位。
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广东自考食品卫生与营养学专业(本科)致力于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要求学生具备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能够适应社会与经济发展需要,掌握预防医学、营养学和食品卫生学的基础知识与能力,毕业后可在食品生产与经营企业或社区承担营养指导、食品卫生监督、检验与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在能力要求上,该专业要求学生掌握预防医学、营养学和食品卫生学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具备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验室检测能力,并能实际开展营养调查与食品监督管理。具体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1.掌握预防医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食物营养价值的分析方法,能够进行营养配餐与食谱编制;
3.熟悉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方法;
4.熟悉食品卫生与营养相关的健康教育与促进的理论和方法;
5.熟悉国家在食品安全领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6.了解食物在生产、加工、储藏、流通、烹饪等环节中可能出现的营养损失与食品安全问题;
7.了解食品卫生与营养学的发展动态,具备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
类型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类型 | 考试方式 |
00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必考 | 笔试 |
00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必考 | 笔试 |
00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必考 | 笔试 |
004 | 14224 | 食品安全评价体系 | 6 | 必考 | 笔试 |
005 | 05764 | 食品毒理学 | 3 | 必考 | 笔试 |
05765 | 食品毒理学 | 1 | 必考 | 实践 | |
006 | 13671 | 公共营养学 | 6 | 必考 | 笔试 |
007 | 03705 | 食品安全学概论 | 4 | 必考 | 笔试 |
008 | 13203 | 预防医学 | 6 | 必考 | 笔试 |
009 | 14223 |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 6 | 必考 | 笔试 |
010 | 05755 | 实用卫生统计学 | 4 | 必考 | 笔试 |
05756 | 实用卫生统计学 | 2 | 必考 | 实践 | |
011 | 14921 |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本科)毕业论文 | 不计学分 | 必考 | 实践 |
101 | 05757 | 流行病学 | 4 | 选考 | 笔试 |
05758 | 流行病学 | 2 | 选考 | 实践 | |
102 | 05759 |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 5 | 选考 | 笔试 |
103 | 05760 | 营养学(一) | 6 | 选考 | 笔试 |
05761 | 营养学(一) | 2 | 选考 | 实践 | |
104 | 05762 | 临床营养学 | 8 | 选考 | 笔试 |
105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选考 | 笔试 |
课程与毕业学分:必考课11门,选考课5门,毕业总学分不得少于73学分。 | |||||
补充说明:
1.序号101至105的选考课程中,至少须选考4门。
2.申请毕业时,必须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要求
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安排由主考学校负责并向社会公布,考核成绩同样由主考学校评定,并按要求上报。
实践环节的成绩采用五级评分制,从低到高依次为:不合格、合格、中等、良好、优秀。与百分制的对应关系为:59分(含)以下判为不合格,60至69分为合格,70至79分为中等,80至89分为良好,90至100分为优秀。
港澳台考生加考课程
类型 |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港澳台考生 | 1 | 00341 | 公文写作与处理 | 6 |
2 | 05679 | 宪法学 | 4 | |
3 | 00144 | 企业管理概论 | 5 | |
4 | 00024 | 普通逻辑 | 4 | |
港澳台考生 | 1 | 00107 | 现代管理学 | 6 |
2 | 00321 | 中国文化概论 | 5 | |
3 | 00031 | 心理学 | 4 | |
4 | 00024 | 普通逻辑 | 4 |
相关说明:
1.专科层次专业(专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下称思政课)包含三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5041,3学分)和《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代码:15042,3学分)。其中,行政管理专业(新专业代码:590206)考生如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2、3、4的课程;
法律事务专业(新专业代码:580401)考生如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3、4的课程;其余专科专业考生如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2、4的课程。
2.本科层次专业(专升本)的思政课同样为三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15043,3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代码:15044,3学分)。其中,日语专业(专业代码050207)考生如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3、4的课程;其他本科专业考生如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2、4的课程。
小编寄语:愿你在书本与坚持中,一步步靠近理想的自己。
主考院校
本份专业资料列出的院校资料依据
专业资料的收录不等于当前接收新生;报考安排请按地区、学历方式和期次分别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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