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考生在不同省份参加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其合格成绩可以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相互转移,这一过程称为自考转考,考生可通过当地教育考试院的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在网上办理。

其中,把本省的合格成绩转到外省称为“转出”,从外省把成绩转进本省则叫“转入”。每年有两个办理窗口,一般安排在3月份和9月份各一次,具体安排请以当地教育考试院发布的转考办理公告为准。

自考转考怎么办理 自考转考流程

自学考试转考办理流程

办理自考转考需遵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各地的自学考试管理细则,目前全国统一采用电子转考方式,考生的考籍电子档案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转考平台统一转发与接收。

具体办理步骤如下:

1、先确定考籍要转入的地点,并在该地注册考籍,且须取得一门以上的考试合格成绩。

2、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地区的自学考试系统,提出转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

3、在规定时限内向准考证所属的设区市自考办进行确认,确认完成后由自考办审核,审核通过即启动考籍转移。

4、登录新转入地的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考籍档案转入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准考证所属设区市自考办完成确认;若未成功确认,考籍电子档案会被退回原转出地。

5、考籍转移完成后,考生即可在新转入地继续应考,原地区的自学考试档案会显示“已转出”。

6、若转出未能成功,考籍档案将被退回,考生仍可在原来地区正常报考及办理其他业务。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各省的跨省转考流程和要求存在差异,转考前务必认真查阅当地公布的转考实施细则和转考申请公告。

自学考试转考注意事项

办理转考时,以下几点需要特别留意:

1、考生应事先弄清转入省关于转考(转入)的规定和办事流程,防止因不符合要求而被转入省教育考试机构退回。

2、若已在当地取得某专业全部考试的合格成绩,则不得再转出到其他省份去申请毕业。

3、省考成绩、尚未取得对应理论课程考试合格成绩的实践考核课程成绩、毕业论文等非国家统考课程,成绩一般不能转出。

4、通过免考申请获得的课程合格成绩无法转出。

5、考生正处于因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而被停考或延迟毕业期间时,无法办理转出。

6、转入未满一年又想转出的,不能转出。

7、转入地对考生在当地取得的考试科目合格成绩有规定,例如江苏省要求在江苏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课程合格成绩,方可申请毕业。

小编寄语:愿你每一次转场都有新收获,学业之路越走越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