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合格成绩可以在不同省份之间转移,这项业务称为自学考试跨省转考。全国各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合格课程成绩均可互相流动:成绩由本省调往外省,叫作转出;成绩从外省调进本省,则称为转入。

1.转考的条件是什么

办理转考手续的前提,是考生已经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至少取得一门课程的合格成绩。此外,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出的专业课程,其名称与代码必须与天津市专业课程完全相同,且学分不能低于天津市专业课程计划中对应课程的学分。

2.什么情况合格成绩无法转出

以下情形中,合格成绩不能转出:

(1)考生在转入地尚未建立考籍,也尚未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以上课程合格成绩。

(2)考生因违反考试管理相关规定而处于停考或延迟毕业期间的,不得转出。

(3)已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回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成绩不得转出。

(4)通过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可转出;理论课程考核未通过的,其对应的非笔试课程考核成绩同样不可转出;毕业环节成绩也不得转出。

(5)办理转入手续还不满一年的考生,不得转出。

3.考生如何办理转出

办理转出的时间是每年3月和9月,考生需登录“招考资讯网”( www.zhaokao.net ),在“自考考生服务平台”上进行网上办理。具体时间安排和操作方法,请密切留意相关通知。

4.在天津市办理转出手续后,转入省市拒收并退回怎么办

(1)如果考生仍想把合格成绩转到该省或其他省市:第一步,先与接收省市的自考办取得联系,弄清楚被退回的原因;第二步,在天津市办理转出申请的期间内,重新提交一次转出申请。

(2)如果考生不再打算把成绩转到其他省市,则可以留在天津市继续参加考试并申请毕业。

5.我是外省市考生,如何转入天津市

(1)想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天津市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须先在转出的省市完成转出手续。

(2)课程对应原则:转出的专业课程名称、代码要与天津市专业课程名称、代码完全一致,学分不得低于天津市专业课程计划中该课程的学分。

(3)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天津市的考生,必须在天津市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之后才能在天津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4)这类转入考生的毕业环节(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须参加由天津市组织的考试。

(5)办理时间为每年3月、9月,考生应登录“招考资讯网”( www.zhaokao.net ),通过“自考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办理。具体时间和操作办法请密切关注通知。

(6)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入手续,一旦逾期未办,转考电子档案将被退回原转出地。

6.办理转考是否需要收费

按照津价费〔2001〕244号文件的规定:办理转入手续的考生,须交纳复查考试成绩费10元/科;办理转出手续的考生,须交纳复查考试成绩费10元/次。

7.成绩转入、转出审核结果何时可以查到?信息填错了怎么办

转出方面:考生提交转出申请并完成交费确认后,其转考电子档案会统一经由国家转考平台转出,至于转入省市是否接收以及审核结果,一般可在申请当月月底查询到。转入方面:考生提交转入申请并完成交费确认后,审核结果一般会在申请结束后约三个工作日公布。

如果考生在申请转出时把转入地等信息填错了,需联系本市考籍管理区撤回转出申请,修改之后重新提交。

小编寄语:愿你在求学路上步步踏实,学有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