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通知,面向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和各主考学校,公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停考安排。

停考专业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变化、优化考试资源配置,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7号)和《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停考以下4个专业:

  • 物业管理(专升本)
  • 采购管理(专升本)
  • 旅游管理(专科)
  • 视觉传达设计(专科)

停考过渡安排

  • 上述停考专业自2022年10月考试起,不再接纳新生报名。
  • 2023年安排一个周期考试作为过渡。
  • 过渡期之后的遗留问题,按照《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遗留问题处理办法》(陕考办〔2010〕11号)处理。
  • 自2026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各市(区)考试机构和主考学校须及时通知考生,并妥善做好后续工作。

本通知由陕西省教育考试院于2022年6月23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