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为做好宁夏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本文为2023年通知,仅作历史资料留存):

一、工作时间安排

  • 报考课程时间:5月6日9:00至11日17:00
  • 审核确认时间:5月6日9:00至12日12:00
  • 网上缴费时间:5月6日9:00至12日17:00
  • 考核时间:6月17日至25日

二、考核方式

  1. 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在校生衔接课程通过网络助学平台进行考核。
  2. 中国传媒大学和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开考专业的实践课考核,按照主考学校制定的考核方案进行。
  3. 论文答辩由主考学校制定论文答辩工作方案并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做好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的组织和宣传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审核确认考生报名信息。每名考生一次最多可参加四门课程的考核;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考生,须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合格后方可报考。
  2.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落实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规定。考试期间严把考生身份确认关,坚决杜绝冒名顶替行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
  3. 各单位要按照“乙类乙管”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强化监测预警,及时完善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