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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自学考试

湖南自考消防工程专业(本科)

专业名称
消防工程
专业代码
083102K
专业层次
专升本
专业大类
工学-公安技术类
专业状态
正常开考
主考院校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开考类型
面向社会/助学开考
开考地区
湖南
查看本份资料的专业概述

湖南自学考试消防工程专业层次为专升本,专业代码为083102K,由中国人民警察大学等学校主考,是湖南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助学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工学-公安技术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继续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湖南自考消防工程专业(本科)主要考试科目有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消防燃烧学、建筑消防设施、建筑防火、电气防火及火灾监控、工业企业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学、消防工程综合实践(实践)等等。

专业培养目标

湖南自考消防工程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牢固的火灾防控意识以及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够适应消防工作发展形势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

湖南自考消防工程专业(本科)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修养和道德修养,掌握消防工程技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具备消防监督检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消防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实践技能,具备较强的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初步的应急救援能力。主要包括:

1.具有较高的政治修养和道德修养,具有公共情怀、专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2.掌握消防安全管理学、消防经济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备火灾风险评估、应对安全检查、开展消防自查工作的能力;

3.掌握各类建筑防火设计的基本原理以及防火工程(建筑防火、工业企业防火、电气防火)相关理论知识;

4.了解流体力学、火灾动力学、建筑技术和安全工程学的基本知识,熟悉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掌握各类火灾的特点及防治对策;

5.了解各类消防器材的功能、检验的过程,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构造原理和使用方法;

6.具备火场逃生能力和一定的应急救援能力,满足消防行业各用人单位的需求;

7.熟悉国家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

8.了解现代消防性能化设计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发展动态、行业需求和发展趋势;

9.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

课程设置与学分

本专业主干学科为消防工程、安全工程、消防指挥。参加本专业相关课程学习需具有建筑防火、工业企业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学等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

本专业课程设置如下表,必考课程为10门,学分为48分。选考门数不少于4门,学分不低于25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专业名称:消防工程    专业代码:083102K

课程类别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必考课

思政课

1

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3

 

2

1504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3

1504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核心课

4

12406

消防燃烧学

5

 

5

13226

建筑消防设施

6

 

13227

建筑消防设施(实践)

1

 

6

12409

建筑防火

5

 

12410

建筑防火(实践)

1

 

7

12411

电气防火及火灾监控

4

 

12412

电气防火及火灾监控(实践)

2

 

8

13228

工业企业防火

5

 

13229

工业企业防火(实践)

2

 

9

12414

消防安全管理学

5

 

12415

消防安全管理学(实践)

1

 

10

14431

消防工程综合实践(实践)

2

 

选考课

推荐

选考课

11

14441

消防制图(实践)

4

选考课程

门数不少于

4门,学分

不低于25

分。

12

14111

人员疏散与救助(实践)

4

13

14136

森林草原防火(实践)

3

14

13959

矿井防火(实践)

3

15

13843

交通运输工具防火(实践)

3

16

14427

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实践)

3

17

12398

消防基本技能(实践)

5

毕业环节

18

12418

消防工程毕业论文

0

 

总学分

73

 

说明:

1.考生取得理论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相应的课程实践。

2.考生取得所有理论课程考试及相应课程实践的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毕业论文。

毕业要求

1.凡取得本考试计划规定15门课程(包括毕业论文)的合格成绩,学分累计达73分及以上,政治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可申请办理本专业毕业证书。

2.本专业为专科起点本科层次,考生申请毕业时须提供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主考院校

本份专业资料列出的院校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资料依据

专业资料的收录不等于当前接收新生;报考安排请按地区、学历方式和期次分别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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