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自考工业设计专业(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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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自学考试工业设计专业层次为专升本,专业代码为080205,由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佛山大学等学校主考,是广东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工学-机械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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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广东自考工业设计专业(本科)考试科目包含《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工业设计史论》《机械制图基础(本)》《计算机辅助产品设计》《人机工程学应用》《材料加工和成型工艺》《产品设计程序与方法》《工业设计表现技法》等。
专业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学历层次为本科,培养目标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的学历层次水平要求相一致。专业采用学分制,各门笔试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凡单科考试成绩合格后,获得该课程规定的学分。本专业必考课程11门,选考课程6门,毕业总学分不得少于73学分。
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的考生,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设计或其他实践性学习环节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其本科学历。
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相关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
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广东自考工业设计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掌握工业设计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在工业产品设计研发机构、生产加工企业、设计管理部门及市场营销岗位从事产品开发实践、设计工程实施、设计策划与管理以及产品和服务商业化设计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广东自考工业设计专业(本科)要求了解工业设计的基本理论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具有基本的设计美学素养和设计创新能力,掌握基础的工业设计表现技能和设计方法,具备对工业设计要素的分析、研究能力和设计创新的整合实践技能。主要包括:
1.具备从事工业设计专业相关工作所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
2.了解工业设计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
3.具有基本的工业设计表达技能,掌握工程制图方法和应用规范,具有计算机辅助工业设计的综合能力,能够达到先进加工技术条件下的产品设计工作要求;
4.具有应用人机工程学的知识和方法对工业设计要素分析的能力;
5.具备产品机能原理、材料与加工工艺的基本知识,能够对产品的机能原理、结构和成型工艺做综合分析;
6.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与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设计伦理意识和健康价值观,掌握国家有关设计创新的知识产权政策和法规;
7.具备对学科相关领域中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课程设置与学分
类型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类型 | 考试方式 |
00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必考 | 笔试 |
00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必考 | 笔试 |
00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必考 | 笔试 |
004 | 13658 | 工业设计史论 | 6 | 必考 | 笔试 |
005 | 13778 | 机械制图基础(本) | 5 | 必考 | 笔试 |
006 | 13799 | 计算机辅助产品设计 | 5 | 必考 | 笔试 |
13800 | 计算机辅助产品设计 | 5 | 必考 | 实践 | |
007 | 14101 | 人机工程学应用 | 6 | 必考 | 实践 |
008 | 00699 | 材料加工和成型工艺 | 4 | 必考 | 笔试 |
009 | 04851 | 产品设计程序与方法 | 2 | 必考 | 笔试 |
04852 | 产品设计程序与方法 | 3 | 必考 | 实践 | |
010 | 13657 | 工业设计表现技法 | 4 | 必考 | 实践 |
011 | 10168 | 工业设计毕业设计(论文) | 不计学分 | 必考 | 实践 |
101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选考 | 笔试 |
102 | 04848 | 设计心理学 | 4 | 选考 | 笔试 |
103 | 13466 | 电脑三维设计 | 6 | 选考 | 实践 |
104 | 14282 | 素描静物 | 6 | 选考 | 实践 |
105 | 00058 | 市场营销学 | 5 | 选考 | 笔试 |
106 | 04847 | 设计管理 | 4 | 选考 | 笔试 |
课程与毕业学分:必考课11门,选考课6门,毕业总学分不得少于73学分。 | |||||
说明:
1.101至106课程中须选考不少于24学分。
2.申请毕业时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要求
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要求由主考学校负责并向社会公布,成绩由主考学校评定并按要求上报。
实践性学习环节采用五级评分制评定考核成绩:不合格、合格、中等、良好、优秀。具体折合成百分制为:59分(含)以下为不合格,60至69分为合格,70至79分为中等,80至89分为良好,90至100分为优秀。
港澳台考生加考课程
类型 |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港澳台考生 | 1 | 00341 | 公文写作与处理 | 6 |
2 | 05679 | 宪法学 | 4 | |
3 | 00144 | 企业管理概论 | 5 | |
4 | 00024 | 普通逻辑 | 4 | |
港澳台考生 | 1 | 00107 | 现代管理学 | 6 |
2 | 00321 | 中国文化概论 | 5 | |
3 | 00031 | 心理学 | 4 | |
4 | 00024 | 普通逻辑 | 4 |
说明:
1.专科层次专业(专科)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以下简称思政课)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5041,3学分)和《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代码:15042,3学分)。其中行政管理专业(新专业代码:590206)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2、3、4课程,法律事务专业(新专业代码:580401)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3、4课程,其他专科专业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2、4课程。
2.本科层次专业(专升本)思政课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15043,3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代码:15044,3学分)。其中日语专业(专业代码050207)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3、4课程,其他本科专业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2、4课程。
主考院校
本份专业资料列出的院校资料依据
专业资料的收录不等于当前接收新生;报考安排请按地区、学历方式和期次分别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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