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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自学考试

广东自考财务管理专业(本科)

专业名称
财务管理
专业代码
120204
专业层次
专升本
专业大类
管理学-工商管理类
专业状态
正常开考
开考类型
面向社会开考
开考地区
广东
查看本份资料的专业概述

广东自学考试财务管理专业层次为专升本,专业代码为120204,由广东财经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学校主考,是广东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管理学-工商管理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继续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广东自考财务管理专业(本科)考试科目包含《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线性代数(经管类)》《英语(专升本)》《经济学原理(中级)》《管理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中级)》《高级财务管理》《财务分析》《管理会计》《企业财务审计》《会计案例分析》《税收筹划》《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专业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学历层次为本科,培养目标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的学历层次水平要求相一致。专业采用学分制,各门笔试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凡单科考试成绩合格后,获得该课程规定的学分。本专业必考课程16门74学分,毕业总学分为74学分。

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的考生,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或其他实践性学习环节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其本科学历。

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相关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

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广东自考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备经济、管理、法律及财务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掌握财务管理的业务知识与专业技能,熟悉“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络财务服务模式,能够在工商企业、金融企业、中介机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从事财务管理及其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广东自考财务管理专业(本科)要求掌握财务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财务分析、投资与金融管理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具有分析和解决财务问题的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财务管理学、经济学、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财务管理文献检索、资料查询、计量分析的基本技术和方法;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财务管理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内外有关财务、金融管理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5.了解财务管理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发展动态、行业需求;

6.具有一定的财务管理学领域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满足财务管理行业的工作需求;

7.具备较强的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课程设置与学分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3

必考

笔试

002

1504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必考

笔试

003

1504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必考

笔试

004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4

必考

笔试

005

13000

英语(专升本)

7

必考

笔试

006

13887

经济学原理(中级)

6

必考

笔试

007

13683

管理学原理(中级)

6

必考

笔试

008

13140

财务会计(中级)

6

必考

笔试

009

00207

高级财务管理

6

必考

笔试

010

13316

财务分析

3

必考

笔试

13317

财务分析

2

必考

实践

011

08119

管理会计

5

必考

笔试

012

14065

企业财务审计

3

必考

笔试

14066

企业财务审计

2

必考

实践

013

13750

会计案例分析

4

必考

实践

014

05175

税收筹划

6

必考

笔试

015

14033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5

必考

笔试

016

10249

财务管理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

课程与毕业学分:必考课16门,毕业总学分为74学分。

说明:

申请毕业时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要求

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要求由主考学校负责并向社会公布,成绩由主考学校评定并按要求上报。

实践性学习环节采用五级评分制评定考核成绩:不合格、合格、中等、良好、优秀。具体折合成百分制为:59分(含)以下为不合格,60至69分为合格,70至79分为中等,80至89分为良好,90至100分为优秀。

港澳台考生加考课程

类型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港澳台考生
专科层次专业(专科)
加考课程

1

0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

6

2

05679

宪法学

4

3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

5

4

00024

普通逻辑

4

港澳台考生
本科层次专业(专升本)
加考课程

1

00107

现代管理学

6

2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5

3

00031

心理学

4

4

00024

普通逻辑

4

说明:

1.专科层次专业(专科)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以下简称思政课)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5041,3学分)和《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代码:15042,3学分)。其中行政管理专业(新专业代码:590206)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2、3、4课程,法律事务专业(新专业代码:580401)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3、4课程,其他专科专业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2、4课程。

2.本科层次专业(专升本)思政课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15043,3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代码:15044,3学分)。其中日语专业(专业代码050207)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3、4课程,其他本科专业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2、4课程。

主考院校

本份专业资料列出的院校

资料依据

专业资料的收录不等于当前接收新生;报考安排请按地区、学历方式和期次分别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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