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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自学考试

广东自考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专科)

专业名称
环境艺术设计
专业代码
550106
专业层次
专科
专业大类
文化艺术大类-艺术设计类
专业状态
正常开考
主考院校
6所 · 查看院校名单华南农业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东工业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 、汕头大学、深圳大学 、广州美术学院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开考类型
面向社会开考
开考地区
广东
查看本份资料的专业概述

广东自学考试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层次为专科,专业代码为550106,由华南农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财经大学、汕头大学、深圳大学、广州美术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等学校主考,是广东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文化艺术大类-艺术设计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继续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报考广东自学考试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专业,需要面对的考试课程涵盖多门公共课与专业课,具体包括《习概》《毛概》《思想道德与法治》《设计概论》《人体工程学》《计算机设计软件运用》《装饰材料与构造》《专业制图》《专业效果图》《室内设计基础》《项目综合实习》《构成(平面、色彩、立体)》《家具设计》《公共环境设施设计》《形态与空间造型》以及《景观设计基础》。

专业学历层次及规格

该专业只设专科一个学历层次,其培养目标在总体水平上与普通高校同学历层次的要求保持一致。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管理。各门笔试课程按百分制评分,达到60分即视为合格;某一单科考试合格后,考生即可取得该课程所对应的学分。本专业设置必考课程15门,共82学分,毕业所需总学分同样为82学分。

当考生取得考试计划内全部课程的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实践性学习环节并达到合格标准,且思想品德鉴定通过后,将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证书上由主考学校副署,所获专科学历受国家承认。

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在人才培养方向上,广东自考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专业致力于造就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这类人才应具备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与职业道德,富有创新意识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拥有较强的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毕业生需掌握环境艺术设计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能够在建筑室内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室内外家具设计、室外设施设计、室内陈设设计、室内外照明设计等相关方向上承担辅助设计或专项设计工作,可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生产单位从事辅助设计与管理等岗位。

就基本要求而言,考生须了解上述各相关方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规范,具备辅助设计、专项设计、设计表达、施工图制图的基本能力,并熟练操作各类设计应用软件。具体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一是掌握环境设计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二是在建筑室内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室内外家具设计、室外设施设计、室内陈设设计、室内外照明设计等方向中,掌握其中一项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三是在上述方向中,具备其中一项的辅助设计能力或专项设计能力;

四是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设计文件规范和制图规范;

五是具备设计表达和施工图制图的能力;

六是掌握各类设计应用软件的操作技能;

七是熟悉国家艺术设计领域的基本政策与法规;

八是具备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的能力以及一定的创新能力。

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3

必考

笔试

002

15041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3

必考

笔试

003

15042

思想道德与法治

3

必考

笔试

004

00688

设计概论

4

必考

笔试

005

14107

人体工程学

4

必考

实践

006

13809

计算机设计软件运用

8

必考

实践

007

00708

装饰材料与构造

5

必考

实践

008

14733

专业制图

6

必考

实践

009

14731

专业效果图

6

必考

实践

010

14236

室内设计基础

8

必考

实践

011

14426

项目综合实习

4

必考

实践

012

00675

构成(平面、色彩、立体)

8

必考

笔试

013

00710

家具设计

6

必考

实践

014

04029

公共环境设施设计

4

必考

实践

015

06220

形态与空间造型

5

必考

实践

016

13898

景观设计基础

8

必考

实践

课程与毕业学分:必考课16门,毕业总学分为85学分。

补充说明:

凡考试方式标注为“实践”的课程,其考核要求须按主考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要求

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工作由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并向社会公布,考核成绩也由主考学校评定,再按要求逐级上报。

该环节的成绩采用五级评分制评定,等级依次为:不合格、合格、中等、良好、优秀。对应的百分制折算标准为: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60至69分为合格,70至79分为中等,80至89分为良好,90至100分为优秀。

港澳台考生加考课程

类型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港澳台考生
专科层次专业(专科)
加考课程

1

0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

6

2

05679

宪法学

4

3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

5

4

00024

普通逻辑

4

港澳台考生
本科层次专业(专升本)
加考课程

1

00107

现代管理学

6

2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5

3

00031

心理学

4

4

00024

普通逻辑

4

相关说明如下:

1.专科层次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简称思政课)共三门,分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5041,3学分)与《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代码:15042,3学分)。若不考思政课,行政管理专业(新专业代码:590206)考生须加考序号2、3、4课程;

法律事务专业(新专业代码:580401)考生须加考序号1、3、4课程;其余专科专业考生则须加考序号1、2、4课程。

2.本科层次专业(专升本)的思政课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15043,3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代码:15044,3学分)。若不考思政课,日语专业(专业代码050207)考生须加考序号1、3、4课程;其他本科专业考生须加考序号1、2、4课程。

小编寄语:愿你在每一次备考中稳步前行,学有所成。

主考院校

本份专业资料列出的院校

资料依据

专业资料的收录不等于当前接收新生;报考安排请按地区、学历方式和期次分别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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