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金诚教育网 - 免费学历提升信息服务平台
切换地区福建
选择报考地区

查看当地报名、院校与专业

全国
福建 · 自学考试

福建自考建设工程管理专业(专科)

专业名称
建设工程管理
专业代码
440502
专业层次
专科
专业大类
土木建筑大类-建设工程管理类
专业状态
正常开考
开考类型
面向社会开考
开考地区
福建
查看本份资料的专业概述

福建自学考试建设工程管理专业层次为专科,专业代码为440502,由闽西职业技术学院等学校主考,是福建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土木建筑大类-建设工程管理类,目前处于停考过渡状态。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继续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福建自考建设工程管理专业(专科)考试科目有高等数学(工专)、工程测量、建筑工程识图与构造、土木工程材料、习概、毛概、思想道德与法治、建筑结构、土木工程经济与项目管理、建筑施工、工程力学(土建)、计算机应用基础、工程建设监理概论、建筑施工技术、房屋建筑学、安全管理与生产技术等。

专业报考条件

凡中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均可报考。

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掌握基础知识的程度,以及应用基础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故其专业培养规格与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专科水平相一致,但专业课程设置更具合理,突出培养考生对所学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全部考试课程16门,总学分为74学分。

凡取得本专业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和规定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福建自考建设工程管理专业(专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掌握建设工程施工技术与建设工程经济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获得建筑工程师的基本训练,能够在建筑施工企业或工程管理咨询企业等机构从事工程招投标、施工项目管理、项目资料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福建自考建设工程管理专业(专科)要求初步掌握建设工程管理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的基本能力,具备工程招投标文件编制、工程计量与计价、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程质量验收和施工验收资料管理等的实践技能。

主要包括:

1.初步掌握建设工程管理学科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

2.了解建筑工程技术等方面的知识;

3.具备建设工程主要工种的工艺及操作知识,以及工程质量验收和施工验收资料管理的基本技能;

4.具有建设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及技术资料管理的基本能力,满足工程招投标、施工项目管理、项目资料管理等岗位的工作需求;

5.熟悉国家建设工程管理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6.具备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课程与学分设置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

学分

考核方式

考试类型

1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必设1

7

笔试

国考

2

02387

工程测量

必设1

2

笔试

国考

3

02388

工程测量(实践)

必设1

3

实践

省考

4

06958

建筑工程识图与构造

必设1

5

笔试

省考

5

08452

土木工程材料

必设1

4

笔试

省考

6

08453

土木工程材料(实践)

必设1

1

实践

省考

7

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必设1

3

笔试

国考

8

15041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必设1

3

笔试

国考

9

15042

思想道德与法治

必设1

3

笔试

国考

10

02432

建筑结构

必设2

5

笔试

省考

11

08458

土木工程经济与项目管理

必设2

4

笔试

省考

12

13186

建筑施工

必设2

6

笔试

国考

13

13187

建筑施工(实践)

必设2

1

实践

省考

14

13636

工程力学(土建)

必设2

5

笔试

国考

15

13637

工程力学(土建)(实践)

必设2

1

实践

省考

16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选设

2

笔试

国考

17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选设

2

实践

省考

18

01564

工程建设监理概论

选设

4

笔试

省考

19

01850

建筑施工技术

选设

4

笔试

省考

20

02394

房屋建筑学

选设

3

笔试

省考

21

02395

房屋建筑学(实践)

选设

1

实践

省考

22

10029

安全管理与生产技术

选设

5

实践(能力考核)

省考

专业备注:

1.本专业考试课程16门,总学分74学分。

2.课程“高等数学(工专)(00022)”(7学分)可以用两门“笔试”课程学分顶替,要求达到7学分及以上。

3.自2026年下半年起,停止接受新生报名。2028年起停考,2030年起不再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未尽事宜按照《关于调整自学考试停考专业善后处理办法的通知》(闽考院自〔2012〕41号)要求执行。

主考院校

本份专业资料列出的院校

资料依据

专业资料的收录不等于当前接收新生;报考安排请按地区、学历方式和期次分别核对。

查看当地课程计划与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