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考电子商务专业(专科)
- 专业名称
- 电子商务
- 专业代码
- 530701
- 专业层次
- 专科
- 专业大类
- 财经商贸大类-电子商务类
- 专业状态
- 正常开考✔
- 主考院校
- 南京财经大学
- 开考类型
- 面向社会开考
- 开考地区
- 江苏
查看本份资料的专业概述
江苏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层次为专科,专业代码为530701,由南京财经大学等学校主考,是江苏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财经商贸大类-电子商务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继续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江苏自考电子商务专业(专科)考试科目包含习概、毛概、思想道德与法治、英语(专)、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经管类)、经济学原理(初级)、管理学原理(初级)、基础会计学、市场营销学、电子商务概论、网页设计与制作、市场信息学、跨境电子商务实务、电子商务运营管理、经济法概论(财经类)等。
专业报考条件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注册报考本专业。
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1.培养目标
江苏自考电子商务专业(专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具备电子商务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能够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电子商务以及相关管理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2.基本要求
在政治思想方面:要求应考者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服务。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要求应考者掌握电子商务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获得电子商务领域科学研究方法和社会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电子商务相关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电子商务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备电子商务操作、应用、管理和运营的知识,具备一定的电子商务实践能力;
(3)初步具备正确分析和理解电子商务相关社会经济现象的能力;
(4)熟悉国家电子商务领域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5)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专科学历层次,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专业的专科水平一致。
本专业各门课程采用学分计算,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获得该课程学分。
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6门课程的合格成绩,累计达到78学分及以上,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考试课程与学分
| 序号 | 课程代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
|---|---|---|---|---|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
| 2 | 15042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3 | |
| 3 | 15041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3 | |
| 4 | 13124 | 英语(专) | 7 | |
| 5 | 00018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2 | |
| 5 | 00019 |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 2 | |
| 6 | 13125 | 高等数学(经管类) | 6 | |
| 7 | 13886 | 经济学原理(初级) | 5 | |
| 8 | 13126 | 管理学原理(初级) | 5 | |
| 9 | 00041 | 基础会计学 | 5 | |
| 10 | 00058 | 市场营销学 | 5 | |
| 11 | 00896 | 电子商务概论 | 4 | |
| 11 | 00897 | 电子商务概论(实践) | 2 | |
| 12 | 13167 | 网页设计与制作 | 4 | |
| 12 | 13168 | 网页设计与制作(实践) | 1 | |
| 13 | 00893 | 市场信息学 | 5 | |
| 14 | 13949 | 跨境电子商务实务 | 3 | |
| 14 | 13950 | 跨境电子商务实务(实践) | 3 | |
| 15 | 13480 | 电子商务运营管理 | 3 | |
| 15 | 13481 | 电子商务运营管理(实践) | 3 | |
| 16 | 00043 |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 4 | |
| 学分合计 | 不少于78学分 | |||
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1.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计算机应用基础(2)、电子商务概论(2)、网页设计与制作(1)、跨境电子商务实务(3)、电子商务运营管理(3)。
2.理论课程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该课程的实践考核。
3.实践性环节的内容、要求和考核办法,由各门课程的自学考试大纲规定,实践性环节的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实施。
其他必要说明
笔试课程使用的教材及考试大纲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的信息为准,实践课程使用的教材及考试大纲以主考学校当次考核公布的信息为准。
主考院校
本份专业资料列出的院校资料依据
专业资料的收录不等于当前接收新生;报考安排请按地区、学历方式和期次分别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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