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
- 专业名称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专业代码
- 020401
- 专业层次
- 专升本
- 专业大类
- 经济学-经济与贸易类
- 专业状态
- 正常开考✔
- 主考院校
- 南京财经大学
- 开考类型
- 面向社会开考
- 开考地区
-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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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学考试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层次为专升本,专业代码为020401,由南京财经大学等学校主考,是江苏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经济学-经济与贸易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继续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江苏自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考试科目包含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专升本)、线性代数(经管类)、政治经济学(中级)、西方经济学(中级)、国际市场营销学、国际经济学、制单结汇与报关实务、国际运输与保险、国际结算、国际投资学、国际商法、外贸英语写作等。
专业报考条件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注册报考本专业。
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1.培养目标
江苏自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备国际贸易与跨国跨境投资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熟悉世界贸易组织及不同国家和地区经贸法规和业务流程,能够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国际贸易与跨国跨境投资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2.基本要求
在政治思想方面:要求应考者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服务。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要求应考者掌握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国际金融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经济学基础理论分析与研究以及业务实践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国际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国际贸易市场开发、国际贸易磋商、进出口报关等方面的技能;
(3)具有国际经济交往和国际经济贸易相关岗位的实践能力;
(4)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人际沟通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5)熟悉国家国际经济与贸易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6)了解国际经济与贸易领域的发展动态和行业需求;
(7)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满足国际经济与贸易行业的工作要求;
(8)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层次,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专业的本科水平一致。
本专业各门课程采用学分计算,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获得该课程学分。
凡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5门课程的合格成绩,累计达到74学分,毕业论文考核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凡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应考者,可按规定向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经主考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主考学校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证书。
考试课程与学分
| 序号 | 课程代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
|---|---|---|---|---|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
| 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
| 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
| 4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 7 | |
| 5 | 04184 | 线性代数(经管类) | 4 | |
| 6 | 14658 | 政治经济学(中级) | 6 | |
| 7 | 13135 | 西方经济学(中级) | 6 | |
| 8 | 00098 | 国际市场营销学 | 5 | |
| 9 | 00140 | 国际经济学 ♦ | 6 | |
| 10 | 14676 | 制单结汇与报关实务(实践) | 1 | |
| 10 | 14675 | 制单结汇与报关实务 ♦ | 3 | |
| 11 | 00100 | 国际运输与保险 | 6 | |
| 12 | 07788 | 国际结算 ♦ | 5 | |
| 13 | 07750 | 国际投资学 | 6 | |
| 14 | 00091 | 国际商法 | 4 | |
| 15 | 13134 | 外贸英语写作 | 6 | |
| 16 | 11544 | 国际经济与贸易毕业论文 | 0 | |
| 学分合计 | 不少于74学分 | |||
课程中以 ♦ 结尾的为学位课程,学位授予条件按主考学校学士学位授予相关文件执行。
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1.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制单结汇与报关实务(1)。
2.理论课程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该课程的实践考核。
3.实践性环节的内容、要求和考核办法,由各门课程的自学考试大纲规定,实践性环节的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实施。
4.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须按照主考学校的要求撰写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完成后由主考学校组织评阅答辩。毕业论文采用等级制计分,成绩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其他必要说明
1.参加本专业相关课程学习需具有经济学、管理学等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
2.笔试课程使用的教材及考试大纲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的信息为准,实践课程使用的教材及考试大纲以主考学校当次考核公布的信息为准。
主考院校
本份专业资料列出的院校资料依据
专业资料的收录不等于当前接收新生;报考安排请按地区、学历方式和期次分别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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