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考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
- 专业名称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专业代码
- 081301
- 专业层次
- 专升本
- 专业大类
- 工学-化工与制药类
- 专业状态
- 正常开考✔
- 主考院校
- 南京工业大学
- 开考类型
- 面向社会开考
- 开考地区
- 江苏
查看本份资料的专业概述
江苏自学考试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层次为专升本,专业代码为081301,由南京工业大学等学校主考,是江苏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工学-化工与制药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继续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江苏自考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考试科目包含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专升本)、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工)、化工设计概论、化学反应工程、化工工艺学、传递与分离、化工安全与环保、化工热力学、专业实验、化工原理、化工技术经济、化工仪表及自动化、化工基础实验、环境工程导论等。
专业报考条件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注册报考本专业。
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1.培养目标
江苏自考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 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 和经济发展需要,具备化学工程与工艺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 技能,具备对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进行研究、开发、设计的 基本能力,能在化工、能源、材料、生物工程、轻工、食品、军工、环保、制药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技术开发、生产技术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2.基本要求
在政治思想方面:要求应考者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服务。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要求应考者掌握化学工程和化学工艺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获得化工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开发与设计的基本训练,具有对化工生产工艺与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控制和管理的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化学工程和化学工艺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相关的工程技术基础知识;
(2)掌握研究、开发、设计化工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基本技能;
(3)掌握典型化工过程与单元设备的操作方法;
(4)了解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的理论前沿以及化工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发展动态;
(5)熟悉国家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6)具有较好的人文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7)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层次,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专业的本科水平一致。
本专业各门课程采用学分计算,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获得该课程学分。
凡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7门课程的合格成绩,累计达到73学分,毕业论文考核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凡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应考者,可按规定向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经主考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主考学校授予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考试课程与学分
| 序号 | 课程代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
|---|---|---|---|---|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
| 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
| 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
| 4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
| 5 | 13174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工) | 3 | |
| 6 | 02489 | 化工设计概论 | 4 | |
| 7 | 05044 | 化学反应工程♦ | 4 | |
| 8 | 06041 | 化工工艺学♦ | 4 | |
| 9 | 02487 | 传递与分离 | 6 | |
| 10 | 06118 | 化工安全与环保 | 3 | |
| 11 | 02485 | 化工热力学 | 4 | |
| 12 | 14730 | 专业实验(实践) | 4 | |
| 13 | 13734 | 化工原理♦ | 5 | |
| 13 | 13735 | 化工原理(实践) | 1 | |
| 14 | 04884 | 化工技术经济 | 4 | |
| 15 | 09393 | 化工仪表及自动化 | 4 | |
| 16 | 11021 | 化工基础实验(实践) | 5 | |
| 17 | 04526 | 环境工程导论 | 6 | |
| 18 | 11535 | 化学工程与工艺毕业论文 | 0 | |
| 学分合计 | 不少于73学分 | |||
课程中以♦结尾的为学位课程,学位授予条件按主考学校学士学位授予相关文件执行。
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1.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专业实验(4)、化工原理(1),化工基础实验(5)。
2.理论课程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该课程的实践考核。
3.实践性环节的内容、要求和考核办法,由各门课程的自学考试大纲规定,实践性环节的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实施。
4.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须按照主考学校的要求撰写毕业论 文,毕业论文完成后由主考学校组织评阅答辩。毕业论文采用等级制计分,成绩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其他必要说明
1.参加本专业相关课程学习需具有化学、基础化学等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
2.笔试课程使用的教材及考试大纲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的信息为准,实践课程使用的教材及考试大纲以主考学校当次考核公布的信息为准。
主考院校
本份专业资料列出的院校资料依据
专业资料的收录不等于当前接收新生;报考安排请按地区、学历方式和期次分别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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