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考会计学专业(本科)
- 专业名称
- 会计学
- 专业代码
- 120203K
- 专业层次
- 专升本
- 专业大类
- 管理学-工商管理类
- 专业状态
- 正常开考✔
- 主考院校
- 南京财经大学
- 开考类型
- 面向社会开考
- 开考地区
-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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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学考试会计学专业层次为专升本,专业代码为120203K,由南京财经大学等学校主考,是江苏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管理学-工商管理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继续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江苏自考会计学专业(本科)考试科目包含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专升本)、线性代数(经管类)、经济学原理(中级)、管理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中级)、会计信息系统、管理会计、审计学、财务报表分析、公司法与企业法、税收学、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等。
专业报考条件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注册报考本专业。
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1.培养目标
江苏自考会计学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备诚信品质,具有会计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掌握会计师的业务知识与专业技能,熟悉“互联网+”环境下的会计服务模式,能够在工商企业、金融企业、中介机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从事会计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2.基本要求
在政治思想方面:要求应考者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服务。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要求应考者掌握会计和经济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提供“互联网+”环境下会计服务的基本能力,具有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会计学、公司理财、审计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会计学分析的基本方法和技能;
(3)熟悉企业会计准则,了解国际会计惯例等方面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4)了解现代会计学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发展动态、行业需求和国际趋势;
(5)具有一定的会计学领域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满足会计行业的工作需求;
(6)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7)具备较强的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层次,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专业的本科水平一致。
本专业各门课程采用学分计算,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获得该课程学分。
凡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5门课程的合格成绩,累计达到73学分,毕业论文考核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凡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应考者,可按规定向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经主考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主考学校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考试课程与学分
| 序号 | 课程代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
|---|---|---|---|---|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
| 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
| 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
| 4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 7 | |
| 5 | 04184 | 线性代数(经管类) | 4 | |
| 6 | 13887 | 经济学原理(中级) | 6 | |
| 7 | 13683 | 管理学原理(中级) | 6 | |
| 8 | 13140 | 财务会计(中级) ♦ | 6 | |
| 9 | 13753 | 会计信息系统(实践) | 2 | |
| 9 | 13752 | 会计信息系统 | 4 | |
| 10 | 08119 | 管理会计 ♦ | 5 | |
| 11 | 00160 | 审计学 ♦ | 4 | |
| 12 | 13141 | 财务报表分析 | 5 | |
| 13 | 11002 | 公司法与企业法 | 4 | |
| 14 | 03409 | 税收学 | 6 | |
| 15 | 14033 |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 5 | |
| 16 | 14848 | 会计学(本科)毕业论文 | 0 | |
| 学分合计 | 不少于73学分 | |||
课程中以 ♦ 结尾的为学位课程,学位授予条件按主考学校学士学位授予相关文件执行。
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1.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会计信息系统(2)。
2.理论课程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该课程的实践考核。
3.实践性环节的内容、要求和考核办法,由各门课程的自学考试大纲规定,实践性环节的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实施。
4.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须按照主考学校的要求撰写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完成后由主考学校组织评阅答辩。毕业论文采用等级制计分,成绩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其他必要说明
1.参加本专业相关课程学习需具有基础会计学、财务管理学等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
2.笔试课程使用的教材及考试大纲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 的信息为准,实践课程使用的教材及考试大纲以主考学校当次考核公布的信息为准。
主考院校
本份专业资料列出的院校资料依据
专业资料的收录不等于当前接收新生;报考安排请按地区、学历方式和期次分别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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