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自考法学专业(本科)
- 专业名称
- 法学
- 专业代码
- 030101K
- 专业层次
- 专升本
- 专业大类
- 法学-法学类
- 专业状态
- 正常开考✔
- 主考院校
- 山东大学
- 开考类型
- 面向社会开考
- 开考地区
- 山东
查看本份资料的专业概述
山东自学考试法学专业层次为专升本,专业代码为030101K,由山东大学等学校主考,是山东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法学-法学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继续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山东自考法学专业(专升本)核心考试科目有《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英语(专升本)》《公司法》《合同法》《国际法》《证据法学》《金融法(一)》《商法》《知识产权法概论》《反不正当竞争法》《国际经济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侵权责任法》《人格权法》《物权法》等。
专业培养目标
山东自考法学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理论和法律专业知识、熟练的法律职业技能和良好的法律职业品行,具备良好的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法律信息收集与处理能力,能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
山东自考法学专业(本科)要求掌握民商法、刑法、行政法、国际法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分析与解决疑难法律问题以及熟练进行信息梳理与文字材料整理的基本能力,具有将理论知识运用于相关法务工作的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民商法、经济法和行政法等部门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法律信息收集与处理等技能的操作方法;
3.具有处理专业法律文书拟写的基本能力;
4.具有一定跨部门法分析和解决法律事务问题的能力;
5.了解法学学科的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
6.具有一定法学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满足法律职业的工作需求;
7.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本科层次。考生申请毕业时,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本专业实行学分制。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取得该课程学分。
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考试课程门数为17门,总学分为73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相应课程合格成绩且达到规定学分要求,毕业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考生申请,经审核符合毕业要求,由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
凡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向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经主考学校评审通过后授予学士学位。
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代码:030101K 主考学校:山东大学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4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5 | 00227 | 公司法 | 4 |
6 | 00230 | 合同法 | 5 |
7 | 00247 | 国际法 | 6 |
8 | 00229 | 证据法学 | 6 |
9 | 00256 | 金融法(一) | 4 |
10 | 00808 | 商法 | 5 |
11 | 06941 | 知识产权法概论 | 4 |
12 | 13534 | 反不正当竞争法 | 3 |
13 | 13702 | 国际经济法 | 6 |
14 | 13969 |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 4 |
15 | 14081 | 侵权责任法 | 4 |
16 | 14098 | 人格权法 | 3 |
17 | 14392 | 物权法 | 3 |
18 | 06999 | 毕业论文 | 不计学分 |
总学分 | 73 | ||
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考生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须按照主考学校的要求撰写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完成后由主考学校组织评阅答辩。
其它说明
1.参加本专业相关课程学习需具有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等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
2.课程使用教材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的信息为准。
3.考生申请学士学位,可提前关注主考学校关于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的规定。
主考院校
本份专业资料列出的院校资料依据
专业资料的收录不等于当前接收新生;报考安排请按地区、学历方式和期次分别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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